美國是標準的移民國家。在美國人到達那裏之前,美國人住在美國。美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對印第安人進行了野蠻的屠殺,實行了種族滅絕政策。印第安人沒有統壹的國家,他們往往以部落的形式生活在壹起,這也導致了他們被殖民者征服。除了殖民者的屠刀,還有病菌的入侵!由於美洲大陸長期與人類社會隔絕,印第安人無法抵禦歐洲大陸的病菌,有時壹個小小的感冒病毒就能殺死印第安人。
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黃金資源,美國對印第安人展開了瘋狂的屠殺。還有印度大屠殺的深層次原因是種族歧視。美國政府自然對搶奪自己種族資源的印第安人非常歧視。美國白人認為這個黃種人卑微,內心深處鄙視印第安人。此外,為了獲取更多的資源,美國政府開始了長達壹個世紀的對印第安人的大屠殺。
美國人所謂的“天賦人權”不包括印第安人。在美國人眼裏,“人”就應該是白人,黃種人、印第安人、黑人都不能被稱為“人”以便肆意屠殺。美國“國父”華盛頓總統其實是把印第安人當成野生動物,所以他主張屠殺猶太人。畢竟在他看來,他只殺了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