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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的舞曲記錄是怎樣的?

中國傳統舞蹈音樂歷史悠久。在原始社會,中國先民創造了與舞蹈融為壹體的歌唱藝術和器樂藝術。《尚書·藝集》中記載的內容,即“擊石擊石,百獸同舞”,以及《呂氏春秋》中記載的“葛昔日之樂,三人操牛尾,以歌鑄足”,描述了舞蹈與器樂、舞蹈與歌唱相結合的大致情況。先秦時期,歌頌領袖功績的歌舞形式受到奴隸主的高度重視,先後出現了黃帝時期的雲門、唐堯時期的大仙、虞舜時期的大少、於霞時期的大夏、商湯時期的大令、周武王時期的六部樂舞作品。這些作品在周代的樂舞機構“大樂思”中進行編排和排練,並經常在宮廷禮儀程序中表演,同時也成為教授貴族子弟的基本教材。源於古代“彜樂”並用於祭祀活動“臘祭”的樂舞,也在這壹時期廣泛流傳。雲南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春秋戰國時期墓葬,還展示了當時邊疆少數民族使用的蘆笙舞曲和銅鼓樂。秦漢以來,包括樂舞表演在內的壹門綜合藝術——三樂百戲迅速發展起來,而後在和歌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大曲,使舞、歌、器並存的樂舞形式呈現出高級大型結構的特點。隋唐時期,長安各種民間歌舞交相輝映。《九首樂曲》和《十首樂曲》的宏偉結構和華麗風格反映了這壹時期的舞曲進入了全盛時期。宋元以後,各民族民間舞蹈音樂蓬勃發展,直到現代漢族的秧歌、花燈、采茶歌和花鼓調,以及少數民族的大歌、陶村、薩滿調、鼓舞樂、弦樂舞曲、蘆笙舞曲、器樂舞曲、動物舞曲等都繁榮起來,傳統舞蹈音樂也以各種方式走向繁榮。

雲南晉寧古寨山墓銅鼓裝飾中的蘆笙樂舞形象

敦煌莫高窯112窟唐代樂舞壁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