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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的軼事和典故

包拯升任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於今天廣東肇慶市)。當時端州的特產端硯是宋代最珍貴、最時尚的雅器,當地人每年都要向朝廷進貢。所有在這裏擔任“壹把手”的官員,都征收數十倍於“貢硯”所規定的數額,用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管理”中央的關系,加重了百姓的負擔。個性官員包拯壹上任,就打破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廣東墨片只能按指定數量生產,州縣官員不得私自加碼,違者嚴懲不貸。並聲明作為“狀元”,絕不要壹塊廣東硯臺。此舉在當地引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屆滿,調任中央,果然“壹石不回”。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根據這個藍圖寫的。

他彈劾郴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事跡,被史玉昆的《三俠五義》重新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劇《放糧》,由民間渲染,並奉開封府官臣尹之命,調查賑濟。該劇涉及殘害百姓的叔侄,包公查案被誣陷,各界人士包庇包公,包公觸怒皇帝。祖父:鮑士通。後來因包拯權貴,賜太子少府。

祖母:宣夫人,鳳儀縣夫人。保密部員外郎的官員包靈儀,後來被包拯權貴贈給太保。

張夫人,追風(卻)陽縣人。李,包拯原配,早逝。

包拯的第二任妻子董氏,後來被封為永康夫人。兒子包拯的長子包茂嫁給了崔氏,在包拯之前去世了。

艾寶,別號鮑丹,包拯的小兒子,出生在妾家,被崔氏迎了回來。他被任命為朝廷官員,被判到坦洲。女兒鮑,嫁給王襄,陜西縣主簿。

包,嫁國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