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到宋代的主要文獻有哪些?
先秦至宋代是戲曲理論的開端。在這壹時期現存的文獻中,大多是關於人們戲曲活動的零碎、零碎的記載,散見於各種史書、文章、詩詞、筆記中。主要是先秦諸子古籍中有關於原始樂舞和古代優秀的記載和論述;《史記》、《滑稽列傳》對古代優秀活動的記載;東漢張衡《西京賦》記載了漢代百戲的情況,尤其是百戲《神仙總會》和角抵劇《東海黃公》;隋唐時期,崔的《焦芳集》記述了的管理制度、樂舞內容、歌名及藝人生平軼事,保存了許多古代戲曲樂舞史料。段安傑的《樂府雜記》記述了唐代樂部的管理制度,各種宮廷和民間音樂、舞蹈、樂器的起源和內容,如《大面》、《勇士蘭陵》、《踩姑娘》的內容和情節,以及壹些嚇人的人的生活活動。到了宋代,孟元老的《東京夢中國》中的京畿虞姬、元宵、中元節等板塊,描述了宋代都城瓦舍勾欄中各種藝妓、雜劇的盛大表演。《武林舊事》中的官雜劇戲臺數,既是宋雜劇中不可多得的劇目,也記錄了南宋時期武林(杭州)的演出情況。細心的《歸心雜識》中也有類似的記載。蘇軾關於八蠟的論述(見《東坡支林》卷二),對古人祭祀活動與戲曲活動的關系的看法是獨特的,他明確認為八蠟是壹種戲劇活動。此外,歐陽修的《五代史·靈官傳》、馬陵的《南唐書·談和傳》等。他們都簡要地指出了雜劇的社會功能和藝術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