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經》卷十六記載:“刀分四種:壹為器械刀,二為障壁刀,三為橫刀,四為陌刀。莫刀,長刀,步兵所持,蓋谷之斬馬,重十五斤,又名彎刀,長七尺,刃三尺,柄四尺,鐵鉆。馬步的水路是鹹的。從這裏的描述可以看出,怪刀的總體風格和威力也是巨大的。
壹些怪刀的刀刃大多是窄而彎曲的,對日本的長兵器影響很大。其形制可參考戰國時期的日本兵器。妳可以砍,但妳可以刺。史書中對此也有記載:“興取奇刀,重十五斤,以取城池。賊將入,逢刀必使,死數人,賊將懼之。”因為怪刀出現於隋朝,興盛於唐代,唐代的1斤相當於現代的660克,唐代的15斤相當於現代的10斤,可見使用怪刀的官兵都是真正的勇士。
莫刀作為壹把長柄大刀,像壹堵墻壹樣向前推進對敵人的絞殺。是先鋒步兵群的主力,與馬軍、奇兵壹起構成了唐朝的主要特色。從史書記載中可以看出,唐太宗的戰鬥是率領騎兵沖鋒陷陣,“大敗敵軍”。由此也可以看出怪刀的極致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