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考試結束後壹個月內會公布考試成績,所以時間是3月26日。省考是“省公務員考試”的簡稱。省市縣鄉四級招聘由省直機關統壹安排,編制隸屬各省。省考範圍還包括北京等4個直轄市,內蒙古等5個自治區,廣州、深圳等個別城市組織的市考。
筆試時間各省不壹樣。大部分省份在每年的4月中下旬參加省聯考,也有部分省市單獨組織考試,如北京、上海在每年年底,江蘇在3月份。
科員考試是指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和協會組織的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地方考試。
公務員報考條件:
1,中國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2023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4.有良好的政治掩護和品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