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是:
8月27日頒獎,1955 (55人)。
肖克(1907.07 . 14-2008.10.24)時任國防部副部長、訓練導演部副部長。
李達(1905 . 04 . 19-1993 . 07 . 12),時任國防部副部長、訓練導演部副部長。
張宗勛(1908 . 02 . 07-1998 . 09 . 14),時任副參謀長、培訓部副主任。
李克農(1899 . 09 . 15-1962 . 02 . 09),時任外交部副總幹事、副部長。
王鎮(1908 . 04 . 11-1993 . 03 . 12),時任鐵道兵副司令員兼政委。
許(1905 . 02 . 28-1985 . 10.22),時任南京軍區副司令員兼司令員。
鄧華(1910 . 04 . 28-1980 . 07 . 03),時任沈陽軍區副司令員兼司令員。
彭(1906 . 09 . 06-1978 . 04 . 25),時任培訓處副處長、副處長。
張愛萍(1910.01.09-2003 . 07 . 05),時任副總裁。
楊成武(1914.10.08-2004.02 . 14),時任北京軍區、防空部隊副總指揮、司令員。
韓先楚(1913.02。-1986.10.03),時任副總裁。
李濤(1905 . 09 . 04-1970 . 12.20)時任總參三部部長。
傅(1907 . 08 . 03-1981 . 08 . 25),時任總參某部隊列負責人。
王平(1907.10.12-1998.02 . 08)時任總參作戰部動員部長。
呂正操(1904.01.04-2009.10.13)時任總參謀部軍事通信部部長。
付忠(1900 . 06 . 23-1989 . 07 . 28),時任總政治部副主任。
肖華(1916.1.21-1985.08 . 12),時任總政治部副主任、總幹部部副部長。
甘思琪(1903.12.21-1964.02 . 05),時任總政治部副主任。
宋任窮(1909 . 07 . 11-2005.5438+0.08),時任總參幹部部副主任。
賴傳珠(1910 . 04 . 03-1965 . 12.24),時任總幹部部副主任。
洪學智(1913 . 02 . 02-2006.11.20),時任總後勤部副部長。
周士第(1900 . 09 . 09-1979 . 06 . 30),時任培訓部副主任兼外軍培訓部部長。
郭(1905.08。-1970.05.26),時任培訓部副主任兼軍事出版部部長。
周春泉(1905.10.08-1985 . 07 . 28)時任人武部監察部副部長。
楊誌成(1903.11.30-1967 . 02 . 03)時任武裝力量監察部副部長。
陳再道(1909.01.24-1993 . 04 . 06)時任武裝部副部長兼武漢軍區、湖北軍區司令員。
陳(1897 . 09 . 23-1981 . 06 . 19),時任軍事法院院長。
王宏坤(1909.01.22-1993 . 08 . 20),時任海軍副司令員。
蘇振華(1912 . 06 . 02-1979 . 02 . 07),時任海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劉亞樓(1910 . 03 . 12-1965 . 05 . 07),時任空軍司令員。
劉震(1915 . 03 . 03-1992 . 08 . 20)時任空軍副司令員。
陳錫聯(1915.01-1999.06 . 10)時任炮兵司令員。
魏國慶(1913 . 09 . 02-1989 . 06 . 14)時任越南軍事顧問團團長、公安軍副司令員。
陳士舉(1909 . 04 . 14-1995 . 07 . 22),時任工程兵司令員。
陳伯鈞(1910.11.26-1974 . 02 . 06),時任軍事學院副院長。
鐘期光(1909.01.02-1991.05 . 22)時任軍校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宋(1907 . 09 . 10-1991 . 09 . 17),時任學長步校校長。
朱(1900 . 09 . 27-1989 . 02 . 22),時任北京軍區政委。
董(1899.11.27-1989 . 03 . 03)為第69軍軍長。
唐亮(1910 . 06 . 13-1986 . 11.20)時任南京軍區政委。
葉飛(1914 . 05 . 07-1999 . 04 . 18),時任南京軍區副司令員兼福建省軍區司令員。
楊得誌(1911.01.03-1994.10.25),時任濟南軍區司令員。
王新亭(1908.12.23-1984.12.11),時任濟南軍區政委代理司令員。
黃永生(1910.11.17-1983 . 04 . 26)時任廣州軍區司令員。
李天佑(1914.01.08-1970 . 09 . 27),時任廣州軍區副司令員兼廣西軍區司令員。
陳明仁(1903 . 04 . 07-1974 . 05 . 21)曾任55軍軍長。
何(1913 . 02 . 05-1960 . 07 . 01),時任成都軍區司令員。
閆紅艷(1909.10.26-1967.01.08)成都軍區第壹副政委。
謝富治(1909.08。-1972.03.26),時任昆明軍區司令員兼政委。
陶誌躍(1892 . 9 . 18-1988 . 12.26),時任新疆建設兵團司令員。
烏蘭夫(1906.12.23-1988.12.08)時任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
周桓(1909 . 02 . 22-1993.438+00.27),時任沈陽軍區政委。
楊勇(1912.10.28-1983.05438+0.06)時任誌願軍司令員。
李誌民(1906 . 07 . 09-1987 . 11.16)時任誌願軍政委。
趙二祿(1905 . 06 . 04-1967 . 02 . 02),時任二機部長。
授予1956 (1人)
王建安(1907.11.08-1980 . 07 . 25),時任沈陽軍區副司令員。
授予1958 (1人)
李聚奎(1904.12.31-1995 . 6 . 25),時任總後勤部政委。
新中國成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提出實行軍銜制度,壹次是在抗戰初期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期間,壹次是在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的重慶談判之後。兩次擬定的軍銜等級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度相同,但由於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擬定的軍銜制度都未能實施。
1950-1965
新中國成立後,為了加強軍隊的正規化和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銜制度的問題很快被重新提上日程。1950總幹部部管理部9月成立時,設立了“軍銜獎勵辦公室”。1952年冬,研究軍銜制度問題。10月2 6日,總幹部部在給毛澤東主席和軍委的報告中,提出了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初步方案。
當時總幹部部和蘇聯專家初步制定了方案,將軍銜定為6級和20級。
元帥三級:大元帥、州元帥、諸軍兵種元帥;
將軍四級:將軍、準將軍、中將、少將;
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
初級軍官四級:上尉、中尉、少尉、少尉;
中士四級:準尉、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二級:列兵,列兵。
195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對上述方案進行了修改:
增加大校級別;將將軍、準將軍改名為將軍、將軍;
將上尉、壹級中尉、二級中尉更名為上尉、上尉、中尉;
其他事情保持不變。
195565438+10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於評定軍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度。與1953法案相比,軍銜設置減少了兩級:元帥和準尉,* * *設置為六級和19級。
二級元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實際未授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將軍四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初級軍官四級,上尉、中尉、少尉;
中士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二級:列兵,列兵。
但實際授銜時,在毛澤東本人的要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稱號的空缺沒有授予;增加準尉軍銜是因為當時我軍有幾十萬副排級幹部,軍委決定臨時增加準尉軍銜,解決副排級幹部軍銜問題。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廢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並於6月1965日起施行。
1980之後
1980 3月12日,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提議建立軍銜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4年5月31984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1985年6月,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果斷提出砍掉1965之前的軍銜制度,“實行新的軍銜制度”。1988年4月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提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審議。1988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該條例。士兵軍銜制度應同時立法。
新公布的軍銜制度不包括元帥、將軍、上尉,但壹級上將是最高軍銜。軍官軍銜定為三級,11。
將官:壹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大學官員: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船長,上尉和少尉。海軍、空軍軍官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前面是“專業技能”。
士兵的軍銜分為:
士官:軍士長、專業士官;
中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65438年4月至0993年4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決定》時,軍士長、專業軍士分為四級,職稱由高到低依次為:
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壹級軍士長,
4名專業軍士,3名專業軍士,2名專業軍士,1名專業軍士。
1994 5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的決定。修訂後的軍銜條例定為3級,10,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大學官員: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船長,上尉和少尉。
1995 1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設三等八級:
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超過期限不再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起,士官軍銜和軍銜以及專業士官、軍士長稱號自行取消。士官軍銜重置為六級,銜級由低到高。
初級士官:壹級士官、二級士官;
中級士官:三級士官、四級士官;
高級士官:士官五名,士官六名。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印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實施新士官制度。士官軍銜由6級調整為7級。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
初級士官:下士、中士;
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
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壹級軍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