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定義是什麽?
小說是壹種以刻畫人物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人物、情節和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劇情壹般包括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的還包括序幕和結局。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小說按篇幅和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迷妳小說(短篇小說)。按表現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等。按體系可分為章回小說、日記小說、書信體小說和自傳體小說。按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20。將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修改為:“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壹,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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