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重要體現,是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達自己獨特的精神世界的作品,沒有這兩個獨特的特征,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
優秀的作家是壹個民族精神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著壹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
擴展數據:
文學除了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還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功利的價值,即精神價值。
精神有許多不同的定義。我們壹般從這個意義上定義精神的概念:它是人類內部的壹種意向存在,是人類理性和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壹,是人類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心理活動過程。
因此,精神價值不同於物質價值,精神價值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文藝的創作活動是文藝工作者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藝的接受和欣賞也屬於人的精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