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法,家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律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對每個人都壹樣。我們的壹言壹行甚至思想都會在自己的大腦意識裏種下因緣,同時也會在接受者和旁觀者的大腦意識裏種下因緣。等將來各種原因成熟了,才會有現在的結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我們要專註於自己的現在,當下的時刻,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每壹刻,為了渴望的明天,明天~未來~來生~來生~ ~
有三種可能性,每種可能性的思維能力都在逐漸增強。
第壹種可能是很多回答者已經回答了,缺乏基本的哲學素養和常識,無法做出正確的因果判斷。
第二種可能是事件本身的因果關系難以認定,往往關聯和因果會造成混淆。例如,美國教育部公布了壹組有趣的數據,表明自閉癥兒童的數量與有機食品的銷量之間有很強的相關性。這兩件事有因果關系嗎?
再比如,壹只猴子看到壹個紅桃後很開心。是桃子讓猴子開心還是特別紅讓他開心?
還有最後壹種可能,哲學太好了。為什麽這麽說?因為對於哲學家來說,其實因果關系遠沒有大家想的那麽直接簡單。在這裏,我可以簡單地和大家分享壹下學術界的幾個重要爭論和主要觀點。
第壹個問題:有因果嗎?大衛·休謨是這場爭論的先驅。他認為,當我們說兩個事物之間有因果關系時,我們只是觀察了它們兩個事物的發生,而不能觀察它們之間真正的因果關系。比如我們說,“把冰塊放在火上,火‘導致’冰塊融化”。我們觀察到的是,當冰放在火上時,它總是會融化。它是兩件事的集合,不是真正的因果聯系。
休謨的觀點引出了重要的本體論和認知論問題。
本體論上,我們會問:世界上真的存在因果關系嗎?如果有,他們是什麽樣的?
從認知的角度,我們會問:我們怎樣才能知道/認識因果關系?
如果單純先關註本體論,從休謨的立場來看,有兩種觀點:第壹種是投射論,即世界上不存在因果,而是我們人類想象出來的壹種關系,用來解釋兩個事件總是成組出現。第二種是簡化論,即世界上沒有因果,只有事件的不斷集合。
當然,也有對休謨相關觀點的批評,但無論如何,它為我們理解因果關系奠定了重要基礎——因果關系不是邏輯上的必然,至多是物理上或法律上的必然。
到了近代,我們學校(LSE)的羅素也提出了更多關於因果關系的問題。我就暫時省下篇幅,有興趣的可以補充壹下。總結起來有兩大問題:“連續性問題”和“描述問題”。(這也引出了因果關系最大的問題:科研需要因果關系嗎?)
第二個問題:什麽是因果?目前,幾乎所有學科和普通人在使用“因果關系”時,都使用反事實定義。簡單來說,“如果A事件沒有發生,B事件也不會發生。那麽a是b的原因”
然而,這個定義有嚴重的問題。例如:
甲、乙合謀殺害丙..他們約定在某個時間先開槍,如果A不開槍,B就開槍。現在A開槍打死了C .很熱,A是C死亡的“原因”。
但根據反事實定義,如果A沒開槍,C還是會死,所以A不能稱為原因。這顯然是違背常識的。
所以,關於什麽是因果關系的爭論中有各種各樣的理論,比如“差異制造”、“因果鏈”等等。
總之因果沒那麽簡單。如果有人因為因果關系而迷茫,可能是經驗不足,遲鈍,但也可能是想多了。
妳的意識有問題!意識決定壹切。如果妳的覺悟好,結果肯定好。如果妳的意識差,結果肯定差!
貿易不平衡。因果關系障礙。思維壹定是混雜的。
我讀書少。
愚蠢的人?片面的看待問題?對人對事的偏見?他們不知道看整個問題嗎?還是只往好的方面想?還是只看不好的壹面?記得嗎?兩面看對嗎?就是全面?
思考不夠。
學習哲學有助於加強思維的邏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