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是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認定的稀有的、不可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和自然景觀。狹義的世界遺產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文化景觀四大類。從廣義上講,世界遺產按照其形式和性質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記憶遺產、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簡稱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景觀遺產。
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後,將給當地和遺產所屬國帶來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綜合效益。
面對珍貴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的保護、開發和利用之間的矛盾,多年來不同部門或地區總有壹些不壹致的意見和取舍。現在國家九部委發布的《關於加強和改進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壹切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首先要把遺產的保護和保存放在首位,要以遺產的保護和保存為前提,要有利於遺產的保護和保存。
保護世界遺產並不排斥其合理開發利用。北京故宮、雲南麗江、江蘇同裏退思園等地,成功處理了保護與利用、學術研究與旅遊開發的關系,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他們的經驗是:立足保護,加強論證,科學規劃,適度開發,註重建章立制,依法保護。
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其次,利用好資源,遵循“保護為前提,發展促進保護”的工作思路,處理好資源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實現資源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雙贏。三是要創新管理機制,盡快建立行政執法管理與技術監督管理有機結合、規劃管理與計劃管理相銜接的管理機制。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