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判斷因素是判斷客觀事物存在並維持其運動的必要最小單位,是構成事物的必備因素,是構成系統的基本單位,是系統產生、變化和發展的動力。標準是判斷由認可機構制定和批準的文件。它為活動或活動的結果提供了規則、準則或特殊的價值,可以重復使用,以達到預定領域的最佳秩序效果。
內容:判定要素包括主體要素、客體要素和時間要素。標準包括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標準、技術標準、道德標準和衡量事物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