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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經營範圍

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包括:

1.貿易公司的經營範圍:日用品、化妝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2.公司服務業務範圍:電腦平面設計、制作、噴繪印刷、包裝盒設計等。

3.建築安裝經營範圍:室內裝飾設計、園林綠化、園林綠化施工、土木工程等。;

4.科技經營範圍:計算機軟硬件開發及銷售,計算機、電子、生物、醫藥及汽車技術領域的四技服務,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開發等。

對公司的經營範圍有什麽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章程規定,不得超出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依法登記,即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企業經營範圍內的項目,在登記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