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文物追回難的原因有三。第壹,因為收回期限和證明的問題,根據《文物轉移公約》和《文物非法輸出國籍公約》的規定,國家對自己的文物只有50年的所有權,也就是50年以內的可以根據公約收回,但是稍微有價值的文物都超過了50年。另外,有證據證明,大部分文物都是因為戰亂或被盜而流失的,很難拿出證據來證明。
第二個原因是收藏家。在西方,19博物館聯合發表聲明,反對歸還古代文物。雖然理由有些誇張,但還是掩飾不了他們想把文物據為己有的意圖。最後,還有公約的問題。《公約》雖然明確了文物返還的原則,但並沒有強調如何返還、何時返還,而且《公約》也沒有相應的約束手段。
第三個原因是,雖然有國家公約,但有些國家沒有加入。國際公約中的壹些條款明確規定,被掠奪的文物應當歸還給本國,但這些公約沒有約束力。有些國家根據這些條約無法追回本國流失在他國的文物,有些甚至無法借出展覽。為了保留這些文物,壹些西方國家選擇不加入該條約,這增加了追查這些文物的難度。
2007年,意大利士兵在文物市場發現大量非法文物。這些非法流失的文物來自中國。中國得知消息後,他追擊意大利。經過10多年,700多套文物得以回歸故裏。這種回歸體現了意大利對文化的尊重。文物只能在其文化母體中反映其文化,也表達了對文物的正確認識。與壹些國家應有的相比,他們要有文化得多。相信隨著祖國的繁榮和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會有更多的流失文物回到我們的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