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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與利用報告

#報告#引言工作報告是指向上級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的工作、做法、經驗和問題。以下是關於文物保護利用的報道,歡迎閱讀!

關於文物保護和利用的報告

近年來,該縣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按照“保護第壹、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各項文物保護措施。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現將我縣文物保護情況報告如下:1 .我縣文物的基本情況。

該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位於縣城南部,總面積2993平方公裏。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65,438+0)建縣至今已有2200多年。東晉以來,郡治周城,歷代郡府所在地,華南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全縣有19個鄉鎮,276個行政村,64萬人口。縣在中國革命尤其是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是中央革命根據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長期的歷史演變和革命鬥爭中,留下了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和革命文物,地上地下文物豐富,是名副其實的文物大縣。縣紅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態文化百花齊放,是“世界客家的搖籃,休閑養生的福地”。

1,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總數比較多。

我縣已普查不可移動文物474處,公布各級保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名錄49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大寶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1;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文物登記保護單位4處。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留下的革命遺址、故居、故居24處。

2.藏品中有多種珍貴文物。

館藏文物1,306件,其中國家壹級文物10件,二級文物20件,三級文物261件,壹般文物1,024件。兩萬多件客家文物被收藏和展出。

3、文物保護機構

縣文廣局是縣級文物行政部門,有客家博物館和縣博物館兩個文保單位。客家博物館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展示客家文物的博物館。縣博物館是管理和保護縣內不可移動文物和文物的文保單位。

二、全縣文物保護工作的主要成就

1,廣泛宣傳,努力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為動員全社會支持、參與文物保護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廣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文物保護活動。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宣傳月”、“5.18國際博物館日”在城鄉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向行人發放。

2.完善措施,確保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

(1)加強領導,完善文物保護網絡體系。成立了縣文物保護領導小組,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的相關職責,認真履行相關責任。組建了文物保護誌願者隊伍,形成和完善了縣、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體系。從未發生過文物安全責任事故。

(2)劃定保護範圍。全縣所有保護單位都劃定了保護範圍,確定了建設控制地帶。

(3)落實文物安全責任。每年與文物所在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明確各級責任,落實安全責任。

(4)開展安全檢查。將組成專人對全縣各級文物保護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五)建立文物保護檔案。管理全縣文物保護單位“四有”檔案,涵蓋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保護現狀、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

3、爭取資金,加大文物保護設計和維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護單位維修保護設計方案。中央政府投入20萬元用於國安寶塔的維修和設計;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設計方案縣級投資37萬元;完成了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保護規劃設計方案。

(2)加快文物維修保護。近年來,已投入300多萬元用於文物單位的維修和保護。其中,省級保護單位白鹿會烈公祠、下府應元公祠、培玉堂、王太傅夫人已完成維修保護工程,並對全縣文保單位進行了安全維修。

(3)加強歷史文物保護。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中南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幹意見》,對全縣24處革命史跡故居進行調查,完善維修規劃設計,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加快蘇區革命史跡故居保護利用。

4、開展文物調查,摸清文物底數。

(1)我縣文物普查隊員歷時2年多,完成了全縣19個鄉鎮、276個行政村的實地調查,調查了全縣不可移動文物474處。其中石窟石刻7處,古建築359處,近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77處,古墓葬21座,古遺址9處,其他1座。

(2)對所有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建立了電子文檔,並配以文字、圖片、照片等說明,進壹步理清了我縣歷史脈絡,全面掌握了我縣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點、保存狀況、環境等基本情況,為更準確地研判我縣文化遺產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提供了科學依據。

(3)加大普查成果轉化力度。公布壹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永鼓樓為國家級安全,申報福神廟等4個省級安全單位,公布22個縣級安全單位。該縣投入資金編寫和分發第三次文物調查結果的手冊和紙質文件。

5.加強文物執法,規範文物保護秩序。

(1)加強對文保單位的執法。對文化古村落建設和文保單位占用進行了專項執法。堅決貫徹《文物保護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

(2)加強對文物市場的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文物古玩市場,監督和規範文物管理。

(3)加強文物執法培訓。組織人員參加全國文物執法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6、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利用。

(1)積極申報白鷺古村為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爭取保護維修資金,申報滬江下伏古村落為省歷史文化名村,古村落均已修訂公布保護規劃。

(2)積極開展中國傳統村落調查申報工作,申報白鹿村列入第壹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下伏古村、田村古村為預選村。

三、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投入嚴重不足。壹些文物保護單位因為沒有維修資金,正面臨著倒塌和流失的局面。

2.文物專業隊伍不健全。全縣沒有高級職稱人員,中級職稱人員只有9人。文物管理的研究和保護與文物大縣有相當大的差距。

3.公民文物保護意識薄弱。在新農村建設、土坯房改造和舊城改造中,對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宅、古道、古塘進行拆、挖、填的現象嚴重,古塘的許多古樹、古建築流失。

4.文物執法力度不大。由於隊伍不健全,文物市場運作不規範,破壞、販賣文物的違法行為很多。

四。建議

1,切實加大文物保護經費投入。省級財政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撥付文物保護經費,不僅要用於省級文物保護,還要用於縣級文物保護。

2、加大人才的培養和引進。要加大對文保單位現有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有必要引入壹批博主來充實團隊。

文物保護與利用報告

市委常委、縣委書記周東明到國家文物局匯報嶽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情況。國家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玉柱會見周東明壹行。黨組副書記顧育才、政策法規司司長盧瓊、政策研究室主任彭聽取了關於嶽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情況的介紹,並就支持大別山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周東明感謝國家文物局將嶽西列入全國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縣名單。嶽西必須盡力做好這項工作,不辜負國家文物局的期望。周東明還邀請國家局領導和專家到嶽西指導工作,幫助嶽西實施好項目,指導革命文物的保護和利用。

顧育才指出,要弘揚紅色精神,幫助老區脫貧致富。要把保護利用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夯實基礎。要把保護利用工作落實到具體項目中,借鑒贛南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經驗,做好維修方案編制,分步實施,在文物保護上不遺余力,讓舊址說話。要註重實效,特別是配套設施要節儉實用,不能背離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必須依靠群眾做好革命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

第三條文物保護和利用報告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文物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利用全縣豐富而富有特色的人力資源,大力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出臺了相關優惠政策。為發展新興產業、助推縣域產業轉型、積極解決群眾就業、合理優化農村環境、早日建設美麗羊城做出了積極貢獻。主要工作如下:1 .積極爭取國家、省、市項目和資金,修復國保單位本體,治理周邊環境。

壹是爭取國家資金2400多萬元,全面修繕潤城東嶽廟、國虞西院、上莊等元代民居;對海會寺、潤城東嶽廟、下角唐帝廟周邊環境進行了治理。完成了國虞古建築群、帝姬城的修繕,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地質勘探、維修方案編制、專家評審、分步申報工作;完成了國虞古建築群、帝姬城、海會寺、潤城東嶽廟保護規劃的初勘。二是爭取國家資金7099萬元,用於第壹期帝王城、國虞古建築保護修繕和開福寺大殿、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修繕。目前,地基城壹期任務已完成45%,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搭建及相關系列前期工作已完成,國虞古建築群壹期修復任務及景陽門搶險工作已完成35%。三是省市文物保護資金523.5萬元,用於皇城、上莊、安陽、屯城、尚虹的文物保護、修繕和環境治理。四是政府投資的文物保護工程已經完成,老縣衙、東關春秋館、澤城唐帝廟、上莊元代民居等多處文物建築得到全面修繕;完成了南安潘家莊園、宓尚趙佳大院、國虞王宇大院、王石大院、上莊元代民居等30余處院落的保護修繕方案。完成了國玉景陽街、上莊中街、潤城三門街、澤城唐帝廟周邊環境整治方案設計。

二、創建“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工作。

壹是制定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實施方案》,完成了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在鳳城、北流、潤城鄉5個村選擇了壹些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帶動性的院落進行試點。二是出臺了《城堡民居第壹縣古民居建設及周邊小環境治理財政補助辦法》。政府資金投入充分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試點工作2000多萬元。第三,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1)羊城建立了中莊、宓尚、南安陽等六個文物保護中心。各中心負責人兼任各村書記、村長,為古城堡建設試點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2)實施古民居產權試點,私有古民居產權置換造成資金嚴重不足;(3)為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指定2名文物局人員,負責抓進度、解問題、監督質量和進度。同時,實行了“工作在基層,服務在壹線,就地解決問題”的管理體制,為縣域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開辟了壹條可行之路。

目前,40多個古民居院落中的550間房屋得到了保護和修繕;對修復後的古民居周邊進行了環境治理;拆除影響文物風貌的非文化建築490余棟;鋪成古民居的道路13000多平方米;在通往古民居的道路兩旁設置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標誌,在壹些古民居中也展示了文化內涵。2013年以來,縣政府投入2800多萬元用於全縣文物保護,打造“中國古城堡古民居第壹縣”。

三、全面落實文物保護工作“五進”。

“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是國家對加強和改進文物保護工作的壹項基本要求。近年來,我局積極落實“五納入”工作,以政府名義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成立文物保護領導小組,健全縣、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明確責任,強化要求。每年與鄉(鎮)簽訂《文物保護責任書》,並作為年度考核內容,把文物保護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同時,我縣107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配備了文物保護員,每年對他們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堅決把文物保護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城鄉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必須首先發掘文物,確保文物安全。“五納入”工作的全面實施,為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四,不斷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嚴厲打擊文物犯罪。

宣傳刑事文物保護是文物工作的重要內容。我局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和文物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充分利用“5.18”博物館日、中國遺產日和文化下鄉、重大節日、傳統廟會等活動,通過電視臺、報紙、政府網站以及頁面、橫幅、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文物保護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這些宣傳活動,文物保護意識逐漸深入人心,為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定期檢查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別是五壹、十壹前,對對外開放的文物實行安全監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37份,全部督促整改。同時,與縣公安部門長期聯合執法,堅持主動打擊、主動治理、主動防控,始終保持對文物犯罪的高壓態勢,進壹步促進了我縣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五、實行優惠政策和有效措施,使文物資源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為使縣域文物資源在“3+1”旅遊格局和陽城轉型跨越中發揮良好的社會經濟作用。縣政府實施有效措施,落實“誰投資誰受益”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654.38+0.8億元投入到縣域範圍內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特別是皇城、國虞、海會寺、上莊、安陽,實現了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兩個有利於”的目標,2065.438+。門票收入654.38+0.27億元,綜合收入654.38+0.2億元,解決了3000多農民就業,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六、全面實施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

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於2013開始,縣政府成立普查領導小組,並召開相關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統籌安排。2013對全縣國有單位文物藏品進行了統計匯總。2065438年6月至2004年6月,普查進入第二階段,對館內文物進行分類清理,對各類文物進行精確測量、編碼核對、數碼拍照、登記。目前已登記文物1334組,文物5000件。已上傳網絡文物400多組,上傳工作仍在繼續。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的數量和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全市名列前茅。

7.近年來獲得的榮譽。

我縣多次被授予“全省文物工作先進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調查階段先進縣”、“全省文物保護管理先進縣”等稱號。我局多次被山西省委宣傳部、省文物局、市旅遊文物局、陽城縣委、縣政府授予“文物工作先進單位”、“文物保護先進集體”、“農村城市美麗鄉村先進集體”、“文物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黨組織”、“幫扶紅旗定點單位”、“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