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相似事物的書(例如,天文、地理、植物、動物等。)最初是從四個系收集來的,既不是經典,也不是歷史,更不是子集。收集完壹本書,然後按照這四個部分分類,自然就沒有課可回了。黃蘭始於曹丕、魏文帝、晉代荀胥(《仲景新著》)。仲景分類沒什麽可考的。應該是以《資部》收錄隋誌為依據。歷代相傳,不易改變。明代胡應麟最早提出將其改為收藏署,但沒有理由這樣做是徒勞的,不如保持原樣。
這類書壹旦興起,很容易找到寫文章的人,有利於抄襲和炒作古籍,但實學往往會被拋棄。但也有好處。古書散而死,十不存壹。遺產中的舊東西往往被保留下來。文藝集,初學筆記,太平玉蘭還是可以拿的。收藏也不能說壹點好處都沒有。研究壹件事的畫冊,比如同姓的書,是不能歸入任何類別的。它們曾經被歸類為類別書,現在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