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朝,醫學分為四個分支:食療(營養醫學)、疾病醫學(內科學)、選擇性醫學(外科)和獸醫學。醫生的選擇分為腫瘍、潰瘍瘍、金瘍、破瘍,骨科直接包括後兩種選擇。同時,前兩種選擇(腫脹、潰瘍)的骨腫瘤、骨等骨的慢性感染也與骨科有關。看來古代選醫生主要是指骨科。
骨傷科的治療和教學任務在隋代曾歸於推拿科,壹直延續到唐代,標誌著骨傷科第壹次被提升到太原醫院的教學殿堂。
宋朝分為九大家族,其中瘡腫瘍、金鈸書兩大家族屬於骨科。
元代十三家包括骨科、金相學。
明朝十壹科,骨科改為骨科,金鏃去掉。
清朝分為骨傷科。
民國以後,南稱骨科,北稱骨科。新中國成立後,直到最近十年才統稱為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