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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甘肅是平行誌願還是順序誌願錄取規則

2023年甘肅高考誌願采用“平行誌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對總分在分數線以上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給予壹次性投檔。

1.甘肅2023年是平行誌願還是按順序選1,分數第壹。也就是說,在我們的誌願計劃中,妳的成績達到院校的最低投檔線後,甘肅省考試院需要將妳的檔案提交到該院校,投檔順序按照妳誌願院校的順序投檔。

2.遵從妳的意願。很多家長和同學認為既然平行誌願分數優先,我的誌願順序無所謂,這樣又會出錯。要知道甘肅省考試院是按誌願順序查檔案的,也就是說,在誌願列表中過了投檔線的學校,哪個誌願排在最前面,就會優先考慮誌願學校。所以在誌願順序的設置上壹定要從最好到最差進行選擇,逐壹排序。

3.甘肅籍考生壹批只能報名壹次。也就是說,如果他在這個學校註冊或者這個專業沒有被錄取,他就會被辭退。退役後,本批次所有誌願兵作廢。

二、2023年甘肅高考誌願設置(壹)網上誌願

1.自願設置

(1)普通文理

實施平行誌願的本科提前批(B、D、E、F)、本科壹批(I)、本科二批(K)和高職(專科)批(Q、R)設9個平行院校誌願。各學院誌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1選項服從專業調劑。

平行誌願的各段(A、C、G、J、L、P)均按“1+1”(1第壹誌願和1第二誌願,下同)的順序誌願,除若幹本科特殊段(H)外。各學院誌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1選項服從專業調劑。

H段設置1個院校誌願,院校誌願下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調劑選項。S區沒有大學誌願。

(2)體育

本科壹批(U段)、本科壹批(W段)、高職壹批(X段)設置9個平行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1選項以專業調劑為準。

本科壹批(T段、V段)為了誌願設置“1+1”,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選項,1選項服從專業調劑。

2.報告安排

首次備案:6月27日20:00至6月29日20:00。

要填的批次是:本科提前批次(A、B、C、D、E、F、G)、本科批次(H、I、J)、本科批次(K、L)、高職(專科)批次(P、Q)、體育本科批次(T、J)。

二次投檔: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

填報批次:高職(專科)批次(R段),體育高職(專科)批次(X段)。

(2)征集誌願者

1.批次集合

除高職院校三批次(G段)、壹批次(H段)、壹批次(S段)外,其他批次均不征集誌願。

2.招標的數量和範圍

本科提前批:

A段(1次):收集控制線未錄取的考生。

B、D、E、F段(1次):招收控制線上未錄取,線下分數低於20分(含20分,下同)的考生。

C段(1次):控制線上未錄取、線下低於40分(含40分,下同)的考生,征集誌願時統壹公布(不再分縣(市、區))。

本科壹批課程:

I、J段同時采集1次,分段錄取。第壹節收集未被控制線錄取且低於線下20分的考生。其中,第壹段省屬高校民族班在對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以內(含40分,下同)征集考生,預科、邊防子弟預科不減分;J段征集後人數不足的,根據征集的誌願適當降低分數。

第二批本科課程:

k、L段同步采集,兩次采集,分段錄取。K段,第壹次未被錄取在控制線的考生,第二次未被錄取在控制線及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職聯考相同),對應批次未被錄取在控制線40分以內的考生,由省級民族院校征集,預科和邊防子弟分數不降低。第壹次在L段征集未被控制線錄取的考生,第二次按照規定自願降分。

高職(專科)審批:

P、Q段為參考分數未被錄取但有資格參加考試的考生收集壹次。

R段兩次征集,壹般文理征集參考分數線上未錄取的考生。中等職業學校對口招生計劃第壹次征集後,人數不足的,可按有關規定在第二次征集時適當降低分數,降低幅度不超過20分。

3.征集誌願者設置

征集誌願的人數和錄取方式與第壹次填報誌願相同。為提高專項計劃完成率,本科提前批B、C、D段誌願征集時不再設置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考生在填報招聘誌願時必須服從專業調劑,誌願填報系統會自動默認服從專業調劑。

4.請求誌願者時間

詳見《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網上填報征集誌願實施辦法》。

三、2023年甘肅高考誌願錄取規則錄取批次

(1)高校文科招生分四個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次、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每個批次又分為幾個板塊。

本科預批:分為特殊類(安排軍校、公安、司法、國家免費師範生、地方免費師範生、國家免費醫學生、地方免費醫學生、優秀教師計劃、小學全科教師、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殘疾學生單招、職教教師單招、消防單招、走讀生、少年班和部分行業定向)。b段國家專項(部屬、省屬高校);c組國家專項(省屬院校);d區地方院校專場;e階段精準扶貧項目(本科)、F階段革命老區項目、G階段省少數民族人才培養項目(本科)。

本科壹批:分為H段高校專項(安排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藏醫定向等類型招生);第壹節普通班(安排普通文史理工類、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邊防子弟預科招生);J段其他班(安排民語、定向、援藏定向等類型招生)。

本科二批:分為K個普通類(安排普通文史、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邊防子弟預科、中等職業學校入學考試招生);l段其他類(安排民間語言、定向等類型招生)。

高職(專科)審批:分為P類專項(安排農村醫學定向、公安、省內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培養計劃(專科)、精準扶貧專項計劃(專科)、殘疾學生單招(不參加高考));q段定向培養士官(原直招士官);普通和中等職業教育;s段其他類別(綜合評價錄取和其他類型招生)。

(2)高校體育招生分三批:體育本科壹批、體育本科二批、體育高職(專科)壹批。根據辦學水平和使用成績類別,申請平行誌願錄取,與藝術類同步。

體育專業本科U段壹批:使用我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的普通公辦本科高校體育專業本科。

第二批體育教育本科W段:使用統考成績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體育教育本科專業。

體育高職院校(學院)批準的x科:使用統考成績的體育高職院校(學院)。

(4)中等職業學校聯考錄取分兩批:第二批K段(本科院校);高職(專科)批R科(高職(專科)院校)。

錄取規則

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省招考委的統壹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全部招生工作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1)入場時間

它從7月5日開始,到8月20日結束。

(二)分數線的公布

全省所有批次、類別錄取分數線壹次確定,壹次公布。

(3)歸檔原則

1.高校和省級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當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錄取學生。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條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檔案調劑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錄取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和違反招生規則的行為。

2.高校根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高校錄取要按時完成轉檔、閱檔、審核、預錄、撤檔等工作,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於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高校,省級教育考試院要主動與高校溝通協調。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級教育考試院將根據高校計劃數和錄取規則將考生電子檔案設置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相關高校,並將相關情況報教育部備案。

未經省教育考試院申請和未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入學登記表》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在國家錄取系統外錄取,其錄取結果無效。

所有特殊類型招生必須經過教育部網上招生錄取系統,確保考生正常電子註冊。

3.高校根據我省招生計劃數和生源分布情況,與省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考生能夠被錄取。檔案移交比例根據有關規定和高校協商意見進行調整。考生檔案被高校訪問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高校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在正式投檔前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4.普通文理科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壹輪投檔”的原則,分批(分段)批平行誌願。即高考總成績加上國家照顧政策分數後生成排名結果,排名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後按照排名優先的原則,將候選平行誌願按照自然順序從前到後進行搜索,壹旦搜索到計劃未滿的學校,就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對排名結果相同的考生,按單科成績高低順序排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是數學,理科綜合,語文。體育藝術原則按體育藝術錄取相關文件執行。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成績排名相同的考生,按照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總成績、文化綜合素質測試總成績、文化綜合素質測試語文。

(4)文件提交程序

1.預批(A、B、C、D、E、F、G)應按“逐段清算”的順序歸檔。首先a段壹次收齊,然後B、C、D、E、F段分別歸檔。F段結束後,B、F、F段分別歸檔。

2.本科壹批(I、J)、本科壹批(K、L)、高職壹批(專科)(R)投檔時,先將普通藝術類、民族類投檔,再將其他類投檔。兩個類別結束後,同時征集誌願。壹般的藝術類和民族類還是會先放進去,其他類再放進去。

3.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意願進行投檔。

4.體育藝術備案程序按體育藝術錄取相關文件執行。

5.特殊類型招生,如高等院校、高水平藝術團等。,被要求在本科壹批I階段模擬投檔前,投放符合條件的網上考生,填報誌願考生檔案。I階段模擬項目結束後,高校根據合格考生成績、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數和試點高校最終確定的模擬項目線進行招生,並在6小時內通過計劃源系統轉入計劃。

6.本科計劃提前分批列出少數民族人才培養專項G段。計劃實施地區生源不足的,漢族考生在高校文科批次控制線50分以內根據本人意願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在高校文科批次控制線80分以內根據本人意願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藏區特殊民族語言類本科計劃按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全國文理分數線以下80分內錄取到檔案。

(五)除軍事、國防、公安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進行外語限制。

對於符合高考條件、能完成所報專業學業且生活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拒絕接收。

(6)高校根據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並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登記表》填寫錄取通知書。校長出具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負責將考生的錄取通知書連同錄取報名須知、資助政策措施等相關材料直接寄送給被錄取的考生。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領取紙質檔案。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核對“三證”後,在閱讀並核準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考生錄取信息後,向考生發放紙質檔案,考生辦理戶籍轉移和註冊手續;高校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和省級教育考試院批準的《新生入學登記表》辦理新生入學和戶籍手續。錄取通知書的投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投遞工作的通知》(教廳發〔2020〕23號)執行。

因網絡傳輸、工作失誤等因素,招生遺留問題由省教育考試院與高校協商妥善解決。

(七)為凈化招生環境,排除外界幹擾,招生場所實行全封閉。參加遠程網上錄取的高校要提前向省級教育考試院提供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和聯系方式,加強溝通,使網上錄取暢通無阻。

(八)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計劃外招生,不得招收分數線以下考生,不得批準後招生,不得通過中介組織招生,不得亂發錄取通知書。

(9)錄取藏民族語言考生

對於藏民族語言考生,本科壹批在其他壹批班(J班),本科二批在其他二批班(L班)。壹批本科文理科民族按誌願從高到低在網上排名錄取。本科壹、二批不足時,在80分以內按誌願從高到低在網上排名錄取。

(10)民族院校、民族班錄取。

1.我省民族院校和民族班高校招生實行單獨招生計劃,根據考生誌願和分數從高到低投檔。

2.部屬和省屬民族院校、民族班按我省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省屬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民族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招收聚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省級民族院校不區分民族、散居少數民族和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地區的漢族,執行我省普通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

3高校招收民族班對投檔線有要求的,根據高校要求,參照最終模擬投檔線設定相應類別高校的投檔線。

4.省屬高校少數民族招生計劃和省屬高校少數民族招生計劃,長期居住在民族地區的漢族,不區分民族的,都是按照對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鐘內平行誌願規則,征集誌願也是按照對應批次控制線下40分鐘內平行誌願規則。

(11)預科學生的入學

1.本科預科生壹批招生安排在I段,本科二批安排在k段。

2.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最低不低於相應批次院校最終模擬分數線(控制線)下80分。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投檔線是指普通班計劃中同批次的最終模擬投檔線(控制線)。最終模擬投檔分數線高於投檔控制分數線的院校,按最終模擬投檔線在80分鐘內投檔;未完成計劃的高校,按照投檔控制分數線在80分以內投檔。征集誌願後,仍按第壹次決賽模擬線(分數線)在80分鐘內投檔。

3.邊疆兒童學前班。報考邊防子弟預科班的考生安排I、k段錄取,重慶大學、湖南大學安排I段錄取,報考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查,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本科壹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長春理工、Xi郵電大學、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煙臺大學安排在K段錄取。報考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查,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本科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60分。

(12)定向招生

定向生錄取減分率按教育部規定執行。比如,招生機構在同批次錄取分數線(控制線)以下、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20分以內征集誌願後不能完成計劃的,可以將定向計劃轉為非定向計劃。

按照教育部規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低於我省相關高校相應批次下40分。

天津援建甘南藏族自治州醫學定向在相應的跑跑控網上錄取。

(13)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按照《關於做好2023年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衛發〔2023〕7號)執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及相應批次與普通文科考生同步實施,參加相應批次征集誌願。

2.參加綜合評價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和高等職業院校單招考試。

(14)錄取保送生。

推薦錄取的學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執行。被錄取學生的錄取信息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由省教育考試院將相關數據報教育部備案。此類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不得填報誌願。

(十五)單獨專項招生。

部分高校單獨招生,如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空軍招飛、民航招飛、外國語言文學(非英語)招飛、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對口支援華南大學核本科、職教師資、殘疾學生、華僑、港澳臺省學生等,按教育部、有關部委和我省的規定執行。

(十六)體育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考生錄取。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的考生招生工作,按照《關於做好2023年甘肅省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1號)執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考生,已被招生院校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錄取的,不被其他院校錄取。此類考生不得填報普通高考誌願參加錄取。如果考生填報了誌願,無法報名重復錄取,後果自負。

(十七)民間語言及其同伴培訓

省內少數民族考生招生“八會”對口培養計劃列在高校相應批次普通班和民族班,計劃單列。按照平行誌願模式,執行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民間語言和需要民族成分、教學語言的“八會”對口培養項目列在相應批次的其他類別中,按“1+1”的順序誌願填報。

(十八)註冊登記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遷入戶口,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可延期報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高校要按學生所在省(區、市)匯總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含考生編號),在學校規定的正常報名截止時間後20日內報學生所在省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錄取後決定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應及時與招生機構聯系,避免招生機構網上報名。考生上壹年度錄取後未報到,影響下壹年度再次錄取和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考生自願錄取的考生,如不報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在明年錄取時提供給招生機構。如果學校以考生誠信缺失為由拒絕錄取,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九)根據教育部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所有本科招生在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得補錄或重錄。

(二十)已被高職院校自主測試和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