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壹句話道出了其中的道理,“所見是心而非目,所聽是心而非耳,所聞是心而非鼻,所嘗是心而非口”。就像生活中掃地壹樣,人是可以掃地的,不是掃帚。掃帚只是我們手中的壹個工作殼。同理,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只是心的六個工具,所以我們的心在眼、耳、舌、身、意的幫助下,才能看到這六塵的顏色、聲音、氣味、觸覺。所以真正能看得見摸得著的是“心”,而不是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