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壞他人財物的行為是違法的,需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他人財物損失達到五千元或者毀壞他人財物次數達到三次的,可以立案追訴,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故意損壞財產罪壹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客體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但有其他規定的,應按規定處理。
故意毀壞財物罪與故意毀壞文物、名勝古跡罪的區別在於,故意毀壞文物、名勝古跡罪是指故意毀壞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故意毀壞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行為。這兩種罪行都會破壞公私財產。但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故意毀壞文物、名勝古跡罪違反了國家對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的管理秩序,客體僅限於珍貴文物、名勝古跡,屬於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客體僅限於除有關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的各種公私財物,屬於侵犯財產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