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康時期,以“禮樂射於數書”為基本教學內容的學校教育體系完備,六藝中以“以樂為德”為主要目的的“樂”的教學,也是藝術教育的主要形式,對藝術情感、藝術情趣等素質的培養起著重要作用。音樂、歌舞等內容。,是我國古代藝術中最早成熟的門類。但由於藝術的形式和性質不同,音樂教育與美育並無直接聯系,但音樂教育通過揭示藝術規律、培養藝術素養、強調藝術品格,對後來的藝術教育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六藝中,“書”是與藝術教育的重要環節。書籍的教學內容包括文字的閱讀和書寫。由於漢字的特殊形象及其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的重要地位,漢字的閱讀和書寫對中國視覺文化習慣的形成具有基礎性的教育作用。因此,六藝中的“書”對中國古代藝術教育具有深遠的意義。
美育
中國古代美育的早期形態是先秦兩漢古籍中的“王樂之前”。“前王樂”是壹種集詩歌、音樂、舞蹈於壹體的綜合藝術教育形式。另壹方面,這種“音樂教育”本身也與原始宗教、政治、倫理融為壹體。易經雲:“先王以樂敬德,以殷薦神以配祖考。”因此,所謂“王樂之前”應該屬於審美教育的無意識傳統。這壹傳統直到殷周時期才有明顯改變。殷周時期,隨著古代文化從原始祭祀文化向禮樂文化發展,殷商以來的原始自然宗教轉向人文理性[1],古書流傳的禮樂制度《周公》逐漸將美育傳統從原始宗教中分割出來,原來混亂的“樂教”逐漸分為“詩教”、“樂教”、“倫理教”。李周地管的“禮、樂、射、禦、書、數”和“六藝”的教學,以及李周官純的“樂舞”、“語樂”、“德樂”都是這種分化的表現。
從春秋戰國到漢代,“詩教”、“樂教”和“德教”承擔了社會禮樂教育和個體人格培養的美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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