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操作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統壹樣式、標準和編號。
該法律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5修訂)規定:
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事故,可能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以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應當在特種作業目錄中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的證書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