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戶口簿補領說明:
壹、辦理條件本市居民因各種原因丟失戶口簿,需要申請補領的。
二、所需證明材料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並提交書面補領申請(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自行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壹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當他們需要戶籍信息時,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打印戶籍證明。
戶口本需要戶主憑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打印。戶主無法到場的,可以委托戶內成員持公證書和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如果上述情況無法處理,他可以持身份證到派出所打印自己的頁面。以上情況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戶籍證明只能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出具,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不能異地辦理。如果我是戶主,壹般應該由當事人自己處理。戶口簿遺失,需要戶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或者住戶成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辦理。
需要註意的事項
1,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員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調查核實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口調查核實時,戶主或者家庭成員應當主動提交戶口簿。
2.戶主應妥善保管居民戶口簿,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3.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如有人員增減或登記事項變更,住戶應持戶口簿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家遷出戶籍管轄地的,應當將戶口簿交至戶口登記機關。
我國戶籍管理條例規定,戶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權益,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這也是我國戶籍制度的宗旨和功能。
戶籍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數據。比如有多少人,有多少城鄉分布,有多少老年人,有多少勞動力,有多少學齡人口,有多少嬰幼兒,有多少產業,有多少受教育程度,有多少婚姻狀況等等,這樣才能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統籌安排物質文化生產,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簿。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
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
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