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具體火災案例?
酒店火災案例作者:潘登火災事故傷亡慘重。2005年6月0日約11時40分,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霞山街華南大酒店發生火災,火災總面積2800m2,43間客房被燒毀,31人在火災中遇難。這場火災是1994以來廣東省發生的最嚴重的群死群傷事故,也是2005年全國最大的火災事故。酒店火災案6月12日下午,廣東省消防總隊召開汕頭潮南區“6.10”特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廣東省消防總隊總隊長雷指出:“報警太遲,酒店附近消防栓幹涸或水壓過低,消防設備欠賬,救援能力不足,最終導致這起震驚全國的特大火災事故。”6月10日12日15時,潮南區消防中隊立即趕到現場滅火。汕頭指揮中心隨後調集23輛消防車、100多名消防隊員增援。潮南區消防中隊趕到現場時,熊熊大火夾雜著滾滾濃煙,已從酒店數十個窗戶噴湧而出,華南大酒店整棟樓籠罩在濃濃的黑煙中。最先出動的潮南區消防中隊,既沒有配備雲梯車,也沒有救生墊。更嚴重的是,有些窗戶是酒店用防盜網固定的。搜救被困人員的難度遠遠超出消防員的想象。汕頭市公安消防支隊參謀長蘭說:“當時現場壹片混亂,二樓、二樓、四樓都有被困人員。現場的人都很激動。每層樓都有人呼救,其中壹些人已經從樓上跳下去了。”消防戰士高永說:“我當時正用水槍掩護戰友救人,突然看到壹名年輕女子因為受不了濃煙從4樓的壹棟房子裏跳了下來。跳樓的女子臉朝下,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我跑過去的時候,發現血已經從她嘴裏溢出來了。”汕頭市中心醫院的李克敏、黃禮賢等醫生證實,有人因跳樓導致腰椎、腿部和手臂多處骨折。幾乎所有在火災中住院的人都是從樓上跳下受傷,導致顱腦損傷和骨折。壹個女孩從三樓的壹個窗戶跳下逃生,被撞成了顱骨凹陷性骨折。另壹名女孩腹部破裂,腹部脾臟和腸穿孔。6月10日下午2時35分,在消防官兵和周邊群眾的齊心協力下,大火終於被撲滅。在清理完火災現場後,消防部門統計的死亡人數讓大家感到無比悲痛。在這場大火中,31人遇難,其中女性30人,年齡最小的只有17歲。二十八人受傷,其中四人傷勢嚴重。據公安部消防局消息,在此次火災中,消防戰士冒著生命危險,共救出67名被困人員,但不幸的是,其中5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在消防隊員和周圍群眾積極滅火救人的同時,華南賓館的幾名主要負責人不僅沒有積極協助滅火和配合調查,反而因害怕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逃跑。陳炎生:男:34歲,汕頭人,華南大酒店法定代表人。林立洲:男,58歲,汕頭人,華南酒店承包商之壹。CPPCC本地人林立洲,表面上道貌岸然,幕後卻違反黨紀國法,參與華南地區酒店承包經營,為色情經營活動提供場所和保護。事發後,林立洲害怕自己在南華大酒店的醜惡行為曝光,更害怕被追究刑事責任。他處於恐慌狀態,壹個人在汕頭街頭走了壹夜,既想逃避,又不知道逃到哪裏。後來,他決定約律師,希望律師先分析壹下他在事故中的責任。就在他和律師見面的時候,他被警察逮捕了。林見周:男,36歲,潮南區人,華南酒店承包商之壹。姜和周是的手下,平時在華南賓館從事具體的管理工作。案發當天,周開車接走後畏罪潛逃。就在他回家拿錢準備逃跑時,被監控民警抓獲。林:男,年齡41,潮南區人,華南大酒店經營者之壹,又名“阿龍”。陳樂樂是林的情人,在南華大酒店負責管理。案發後,她和林逃到揭陽市普寧,利用外人不知道她身份的便利,在外面打探消息,及時通知林。為了讓林能順利地避避風頭,她還出錢為林在普寧附近的壹個村子裏租了壹套房子躲起來。6月13日,他們乘車到他們租房的村子,在經過的收費站被民警抓獲。汕頭警方透露,“6.1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後,專案組民警先後轉戰上海、深圳、廣州、普寧等地,行程數萬公裏。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涉案的7人均已被抓獲歸案。經報請人民檢察院批準,、林立洲、林、因涉嫌火災事故責任罪被批準逮捕,江、周、陳樂樂因涉嫌包庇罪被批準逮捕。為加快善後工作,安撫遇難者親屬,汕頭市潮南區政府還代表華南酒店有限公司遇難者親屬進行了賠償..南華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炎生歸案後,向潮南區政府繳納現金700萬元,加上被公安機關扣押的現金654.38+0萬余元和價值近654.38+0萬元的物品,共計約900萬元,作為對被害人的賠償和傷者的治療費用。華南賓館“6.10”特大火災發生後,國務院組成調查組趕赴現場。公安部消防局還從公安部消防局、遼寧、廣西抽調5名火災調查鑒定專家,協助調查組對“6.10”特大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南華大酒店只有四層,火災不是在晚上人們熟睡的時候發生的,而是在大白天。為什麽會造成這麽嚴重的後果?據廣東省公安廳分析,主要有四個因素:“警報聲緩慢延誤戰機、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火災發生後未及時組織疏散、居民缺乏消防知識和逃生技能。”火災發生在0116月10日零時40分,汕頭消防指揮中心015接到現場群眾報警電話。有35分鐘的逃跑時間。如果有人組織疏散,就不會導致31人死亡的惡劣後果。那麽,火災發生後,華南大酒店的人都在幹什麽呢?妳為什麽不及時報警?在南華大酒店工作的張龍文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在火災現場大聲斥責南華大酒店經營者林:“如果不是黑良心的老板阻攔報警,這次就不會死這麽多人。”今年30歲左右的張龍文是重慶人。他說:當時我們發現二樓有煙冒出來,有員工馬上準備報警,但林說問題不大,不用報警,以免酒店生意受影響。林隨後切斷了賓館的電源,並指揮人員進行滅火。此時,二樓的過道裏已經開始有濃煙蔓延。直到二樓起火,林還是沒有想到疏散住在三樓和四樓的客人,以及樓上租住的賓館裏的唱歌服務員。包括華南酒店的女服務員在內,酒店員工超過100人。除了壹些已經上班的員工,前壹天晚上入住酒店的幾十名女員工和客人幾乎都還在睡覺。多名幸存的華南酒店員工透露:“壹開始我們只是看到有煙,所以都去滅火。後來火勢大到我們都救不了了。”壹位華南飯店的廚師說:“我當時正在廚房給客人準備午餐,然後聽到‘亞倫’在外面喊,‘二樓著火了,請快去滅火!’“但是後來火勢越來越大,安裝在樓道裏的火災報警鈴就是不響。酒店裏的人忙得顧不上自己,急忙逃命,‘亞倫’不見了。汕頭市潮南區公安消防中隊副政治指導員段家海指出:“火警報得晚。火災發生在中午11: 40左右,但消防部門接到報警時是在12 15。這時候,火災已經發生半個小時了。耽誤了滅火救人的最佳時機。如果是第壹次火災,組織人員滅火,同時呼叫消防人員趕到。火勢還沒有蔓延,而且還是局部地區,火勢很快就可以控制和撲滅。據我們所知,直到火勢開始蔓延,他們才知道無法清理。結果最先報警的都是路過酒店的人。“汕頭市政府部門在事故通報中確認,消防官兵接到群眾報警後迅速趕赴現場,用了30多分鐘,從火場救出67名被困人員。由於缺乏必要的消防救援器材和設備,12消防官兵最終因吸入大量煙霧中毒被送往醫院搶救。火災期間,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知識和逃生技能。壹名曾進入現場檢查的工作人員說:“大火撲滅後,我們檢查現場時,發現壹個房間的門是關著的。當我們打開它時,房間的窗戶也是關著的。但是地上躺著很多女生,都是被房間裏的煙熏死的。在這次火災中,我們發現浴室和房間分別有25人被熏死,壹人被熏死在床上。“火災現場消防設施不足,缺乏消防水源。潮南區消防中隊消防員說:“我們到達現場後,火勢已經處於猛烈燃燒階段。但酒店周邊發現的兩個消防栓的水量很小,水壓很低,難以滿足滅火需要。後來主要靠消防車接力送水,通過暫時中斷整個潮南區的供水,把所有的水力都集中到了火場,保證了正常的水壓,耽誤了很多滅火時間。“根據廣東省消防總隊的說法,起火的華南酒店屬於壹家私營企業。該建築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為7996平方米,建築層數為4層。該樓建於1994 1,同年9月竣工。原建築為辦公、商業用房,業主擅自將其改成酒店。壹樓改為大堂餐廳、棋牌室、理療中心,二樓為餐廳包廂、卡拉ok房,三四樓為客房,共64間。同年165438+10月15,華南大酒店正式開業。並先後取得了營業執照、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和文化經營許可證。2001 10 15,原朝陽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酒店有責令改正通知書;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原朝陽市公安消防部門發現該酒店未整改,仍在營業,遂出具審查意見;2002年6月25日65438+,消防部門對該酒店作出全面停業整改處罰;2003年8月,酒店進行了內部裝修。2004年6月,新成立的潮南區公安消防部門在抽查時發現該酒店已營業,並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2004年10月30日165438,消防部門發現該酒店整改仍不徹底,於是下達了最後壹份限期整改通知書。《華南賓館“6.1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通報》指出,發生火災的華南賓館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違反消防規定,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已營業196年,存在通道狹窄彎曲、安全出口不足、建築內消防設施缺失、裝修大量使用可燃材料等重大安全隱患。汕頭市消防部門先後5次下達停業整頓行政處罰通知書,但華南大酒店屢查屢改,在停業乞討期間繼續營業,為這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埋下禍根。國務院華南賓館“6.1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提取了火災現場遺留物,送沈陽消防研究所進行鑒定分析,對火災現場進行了認真清理和反復勘查,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最終認定,火災的直接原因是華南飯店二樓金陵包廂前天花板前方上層電線短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引發了這起特別重大的火災事故。廣東省公安廳表示,此次火災暴露出壹些地方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管理不到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由此看來,華南賓館“6.10”特別重大火災,與其說是電線短路引發的事故,不如說是當地相關監管監察部門監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