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地方調整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合格勞動者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特殊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培訓資格證等)。)在戶籍地、常住地參加培訓後求職和就業。
根據職業培訓補貼的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壹職業、同壹級別不能重復享受。
2.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生活費補貼的範圍和條件在規定原則下根據實際進行調整,確有培訓需求且不具備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可納入政策範圍。
3、市(地)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可以按照規定的原則確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整合相關部門的各類培訓經費和項目,解決經費渠道分散和使用管理問題。
4、企業開展培訓或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培訓,可墊付壹定比例的培訓補貼資金,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地可對貧困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等群體開展項目化培訓。
證書類型:
常見的證件有:榮譽證、資格證、團員證、持股證、黨員證、身份證、暫住證、軍官證、駕駛證、行駛證、通行證、就業證、出生證、學生證、團員證、調動證、休學證、畢業證、結業證、記者證、采訪證、獲獎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延續證。
農民負擔監督卡、合同卡、編制證、農村合作醫療證、職業技能培訓證、職工工傷保險手冊、社會救助證、培訓證、綜合保險存折、住房證、常用法規手冊、信用貸款證、成績手冊、崗位證、檔案手冊、實用工資福利個人手冊、領取證。
工作安全證書、成績手冊、收費員證、上崗證、學習方法登記簿、小學生素質拓展測評報告簿、網絡員證、收費許可證、基本醫療保險證、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操作證、計量加油員證、註冊證、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實用工資福利個人手冊、崗位技術考核操作證、聘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