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丕顯於1949年4月至1952年8月任肅南區區委書記。在此期間,他從1949年5月任蘇南區委財政經濟委員會書記,曾任蘇南軍區政委。1949年6月至1954年2月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華東行政委員會委員。1952年3月至1954年6月任上海市委第四書記,1954年6月至1956年7月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1956年7月至1965年6月,11任上海市委書記,1965年6月,11年6月,1967年6月,1年6月。
其間:1952年8月任上海市委工業生產委員會書記,1953年7月至165438+10月任中央華東局科員,1954年6月至1658。
少年時期的陳丕顯。
165438年10月至“文革”初期任上海市CPPCC主席,1959年2月至1962年7月任上海市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91年2月任中央冬季委員會委員。
1966至1975年“文革”中受迫害,被拘留,等待分配。1975年至1977年初任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1977年2月至7月任雲南省委書記(當時任第壹書記)、雲南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7年7月至1978年6月65438+10月任湖北省委第二書記、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 65438+10月至8月任湖北省委第二書記、湖北省革委會第壹副主任。1978年8月至1982年8月,任湖北省委第壹書記、武漢軍區政委(1979年6月起),曾任湖北省軍區第壹政委;1978年8月至1980年6月任湖北省革委會主任,1980年6月至1982年7月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1982年9月至1987年9月165438+10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1983年5月至1985年7月任中國中央政法委書記。(1985,因為國家安全部幹部余離開美國,出賣了中國在美國的情報人員拉裏吳泰欽,事件被曝光,震驚了當時的中國高層。淩雲對此事負有責任,被免去國家安全部部長職務。案發後,陳丕顯被免去中央政法委書記職務,其職務由喬石接任。)
6月,1983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87 165438+10月至1992 65438+10月任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1990年4月至今,任中國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名譽主任。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壹屆、第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十三大當選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常委。1995於8月23日在北京去世。
在楊成武應該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