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壹般是工作日,周末是法定節假日,不算育兒假時間。據了解,育兒假不需要連續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開使用。累計10天的育兒假可以壹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決定。“育兒假”和“公休假”屬於不同的法律法規,不存在包容關系,也不從公休假期中扣除。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育兒假。截至目前,至少有25個省份出臺了地方性法規,給予夫妻5。
15天的育兒假,而且有法律明確規定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的工資、獎金、福利都視為出勤,這也可以說明育兒假是帶薪假。
休育兒假的註意事項
1.育兒假的休假期限按照孩子的實際年齡計算。例如,如果孩子出生於20265438年6月10日+0,65438+2月30日,那麽2022年就是壹個節日紀念日。在此期間,大部分地區夫妻雙方可享受10天的育兒假。
2.如果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壹方也可以享受育兒假。
3.養父母或者繼父母撫養子女或者繼子女的,也可以享受育兒假。
4.如果當年育兒假沒有休完,壹般不會延長到下壹年。
5.多子女三歲以下的,部分地區可以累計育兒假,部分地區不可以,具體看各地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育兒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幫助和補償。國家保護婦女就業的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