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壹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群眾負擔,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8月16日,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1.新型冠狀病毒中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有哪些調整?
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項目內涵和排除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繼續實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調整為每人每份45元的檢驗費與醫療機構檢驗試劑實際采購價格之和。
2.混測價格有什麽調整?
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份樣品混合檢測價格為每人23元,10份樣品混合檢測價格為每人12元,不得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什麽情況下做核酸檢測免掛號費、檢查費?
只做核酸檢測的,不收掛號費和門診咨詢費。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設立專門窗口和區域提供采樣服務。
4.這次公布的工程價格執行期限是多少?
本次公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政策為疫情防控臨時措施,2021年8月20日起執行,疫情結束後自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