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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籍“四部分類法”是如何產生的?

魏晉時期,從莫爭的《魏經書》到荀胥的《晉中經》,開始“分四部,蓋壹組書”(《隋書?《經籍誌》),分為甲、乙、丙、丁四部,分別對應《七略》的各個部分,其內容與後世的經史子紀四部極為相似。

東晉李沖編《四書目》,“因荀胥舊書四書而改乙丙之書”(《阮孝緒七錄序》),奠定了經、史、子、集順序四部分類法的體例。

之後,雖然出現了王建的《七記》、阮孝緒的《七記》,但初唐隋書的《經世誌》編纂仍然走了四分法的道路,影響並使四分法成為以後圖書分類的主流。

直到清朝才修訂了《四庫全書總目》,這是四分法的頂峰。類別空前細化,劃分和組合更加合理。時至今日,它對我們編纂古籍書目仍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