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遺令裏有沒有碼字?
曹操的遺令是否暗含“隱語”?《吊》壹文記載,漢武帝曹操在《遺令》中說:“我的妓女都是銅雀臺上的八尺床,都附在棺材上。每月十五,需要在戶口裏做妓女。妳總去通覺臺,看看西陵墓場。”又有雲曰:“余香可與夫人共。在房子裏無所事事,學習工作和團體銷售。我所有的官方收入都歸我所有。不要把我剩下的衣服和衣服藏起來。如果不行,妳哥可以* * *。”尤其是後半段,陸機感嘆:曹操死後不久,他的衣服確實被兒子們分了。壹個垂死的人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活著的人不得違背死者的意願。但死者居然乞討,生者也違心給分。這不是兩次受傷嗎?真的很悲哀。最讓陸機感到和不解的是,曹操當年叱咤風雲,英姿颯爽,最後卻臉色蒼白,不堪目睹:他哭著把自己的小兒女哭給第四個兒子聽,他苦不堪言,叫眾夫人共享香火,只好讓陸機目瞪口呆,感慨萬千,迷惑不解。任何異常都是可疑的。如果曹操在他的“遺令”中只交代“小怒,大錯”。“衣隨時光,無藏珍寶”之類的話,恐怕不會造成那些印象。後面解釋壹些看似無關緊要的東西有什麽用?因為不必要的囑托,給人留下壹種低俗而傷感的印象,值得嗎?仔細觀察,當時的曹操並不像阿爾茨海默病或精神錯亂。不能說曹操沒有這個打暗語的習慣。三國時,楊秀文聽說過“雞肋”,知道他不幹了,這證明楊修猜到了曹操的壹個碼字。《三國演義》,羅貫中壹開始就把“活”和“酥”的故事寫出來,不能說不符合曹操的性格。我們來揣摩壹下曹操的玄機。《遺令》上說:“香可與夫人共享。在房子裏無所事事,學習工作和團體銷售。我所有的官方收入都歸我所有。別藏著我剩下的衣服和壹個人的衣服。如果不行,妳哥可以* * *。”仔細琢磨了曹操的這段話,我覺得從中可以分出八個字來,叫做“得失皆隱足分”解釋:“我官所得皆隱”這句話可以提煉為“我所得皆隱”。“余香可與妻共享”這句話,可濃縮為“共享香”,意為“共享”。“學會做人,群賣”可以指和腳有關,可以理解為“夠了”。這樣就變成了“得失皆隱,足可分享”。這就好像曹操暗示了藏金洞和藏寶坑的存在。200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