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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歷史是怎樣的?

甲骨文是商代(約公元前17世紀-公元前11世紀)的文化產物,距今約3600年。

甲骨蔔辭屬於公元前14年至公元前165438年殷商都城皇室貴族的占蔔蔔辭和筆記蔔辭,也是我國最早的有文字記載的古代文獻遺產。銘文的載體主要是牛的肩胛骨和龜甲,也有其他動物的骨骼。其內容為研究歷史悠久的中國輝煌文明史和早期國家、人文社會的傳承形式提供了獨特、真實、珍貴的第壹手史料。

甲骨文是世界人類社會發展的五大經典漢字之壹,與約5500年前在西亞兩河流域發現的粘土楔形文字、約5000年前在北非尼羅河河口發現的古埃及銘文文字、後來演變的紙莎草僧侶的草書文字、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古印度篆書、公元初美洲民族發明的瑪雅文字相呼應。

有四個主要記錄:

(1)加工刮下的龜甲和獸骨應由專門的占蔔者保管。占蔔師在它們的邊緣刻上說明這些甲骨文的來源和儲存的筆記,這被稱為“筆記銘文”;

(2)占蔔時,占蔔者用燃燒的紫荊花木柱燒灼鉆窩槽,使骨裂前端呈“占蔔”狀。這種破解被稱為“占蔔”,是推斷占蔔吉兇的依據。在早期的甲骨文下,刻有占蔔順序的數字,也稱為“兆序”;

(3)甲骨文的主體部分是甲骨文,即占蔔活動結束後記錄占蔔活動進展和結果的銘文。大多刻在甲骨正面,也有刻在背面的;

(4)六十支,以天幹(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人、鬼)和地支(子、醜、陰、卯、辰、巳、午、衛、申、酉、戌、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