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發展思路,增強原創力。
聲音文化產業具有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低能耗、低汙染的優勢和特點。大力推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既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也是當前形勢下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
針對民革中央的提案指出,從整體上看,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足3%。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問題和矛盾,要成為中國的支柱產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建議民革中央拓寬文化產業發展思路和空間,註重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借鑒國際先進成功經驗;增強中國文化產業的原創力;統籌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區域不平衡,因地制宜,發揮區域優勢,加強區域合作;努力打造文化產業的人才優勢;健全完善文化產業發展保障機制,破除制約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障礙。
完善稅收政策促進產業發展
2009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達到8400億元,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2.5%。但離支柱產業的比重還有差距,需要國家在經濟政策上,尤其是財稅上繼續支持。
針對民建中央的建議,我國現行關於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還存在壹些不完善之處:現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不僅稅收立法水平不高,而且相關政策之間缺乏協調;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夠;稅收征管能力有待提高。
建議民建中央強化戰略發展意識,完善文化產業稅收制度;實行差別稅率,減輕文化產業稅負;完善促進高端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制定中小文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為體現國家支持文化產業的稅收政策導向,可以考慮對所有文化企業適用15%的優惠稅率。
理順管理職能,鼓勵文化消費
壹些管理部門還不能深刻認識文化發展與綜合國力、國家軟實力的內在聯系,認為文化投入大、見效慢,動力不足,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流於形式。
針對NLD中央的提案,當前,我國文化事業發展不適應我國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需要: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界定不清,政府管理部門職能尚未理順;國家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太少;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建立;公共文化產品供給不足,存在浮躁膚淺之風;農村先進文化真空現象嚴重;有利於文化、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