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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央檔案署總政治部

總務部沿襲明制。建立於清朝入關後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它被稱為“鄭桐”,意思是政府事務比水更好,意思是從上到下隨時可以進入。據《清代文獻通考》卷八十二,總政治部“主管內外章,各科封訴。外面的題和戲都是在北京演的,被朝方接受,還不如風格和方式。”哪裏有大的政治監獄,跟部裏討論是鹹的。“其具體任務是收集各省教材,校對後送至內閣;查問題本不規範,送內閣辦公;如果有時限,就交給衙門討論。各省將軍、副司令及巡撫、知事、知府、總兵等官員,每季度都要把這壹章打印出來,送到內閣核實。

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七月,總政使因“極簡事務,虛名半”,並入內閣。不久,八月十壹日宣復辟。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因更名為“奏”,且無專門部門,正式廢止。

總政部由兩個總政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副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參議(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人(滿漢65438)組成,分為開戶部、文稿室、官室、禮室、樓室、火室等單元。

總政治部隸屬於“鄧文鼓館”,主管軍民擊鼓伸冤。掌管參議院65,438+0人,受總督視察。滿洲1人,漢軍1人,掌管6人,分為官、戶、禮、兵、刑、工六室。如果有鼓手,壹般的政治使節會做懺悔,如果有不公正的地方,會上報皇帝,提交刑部審判。如果是誣告,會依法送刑部壹等處分。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在都察院設立“鄧文鼓”,由壹人監制。順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遷長安右門,以代替中人或禦史的管理。直到康熙六十壹年(公元1722年)才編入總政治部。這是統治者表示為人民“復仇”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