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七月,總政使因“極簡事務,虛名半”,並入內閣。不久,八月十壹日宣復辟。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因更名為“奏”,且無專門部門,正式廢止。
總政部由兩個總政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副使(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參議(滿漢1,正面結果)、兩個人(滿漢65438)組成,分為開戶部、文稿室、官室、禮室、樓室、火室等單元。
總政治部隸屬於“鄧文鼓館”,主管軍民擊鼓伸冤。掌管參議院65,438+0人,受總督視察。滿洲1人,漢軍1人,掌管6人,分為官、戶、禮、兵、刑、工六室。如果有鼓手,壹般的政治使節會做懺悔,如果有不公正的地方,會上報皇帝,提交刑部審判。如果是誣告,會依法送刑部壹等處分。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在都察院設立“鄧文鼓”,由壹人監制。順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遷長安右門,以代替中人或禦史的管理。直到康熙六十壹年(公元1722年)才編入總政治部。這是統治者表示為人民“復仇”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