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開的2016年6月8日獲悉,1年7月6日起,具備條件的大中城市和縣(市)開始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
此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等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壹對壹試點。
根據公安部去年6月165438+10月發布的《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掛失和補辦遺失身份證制度的意見》,2016年7月,將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推廣異地受理。2017年7月,異地受理掛失和招領失聯工作將在全國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