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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圖書館借書規則

規章制度來源:東莞圖書館

貸款辦公室的借款規則

先核實入庫,借書證僅供本人使用。

第二,請按照規定正確使用圖書代用板,壹次只能看壹本書。

三、每張卡最多可借三本書,且借書總額不得超過押金。

四、借款期限30天,每天要收10分錢的滯納金。

5.圖書到期需要續借的,可以電話續借或者攜帶借書證到借閱處續借,每本書只能續借壹次。(續聘電話:社科2119711,自考2119709)

6.圖書登記借閱後,請核對登記,檢查圖書是否有破損、缺頁或汙損。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工作人員會進行技術處理。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將圖書帶出書庫。

七、愛護書刊,請勿折疊、勾畫、圈出、撕毀書刊,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東莞圖書館書刊毀損、丟失賠償規定》處理。

8.請將您的物品交由讀者存包處保管。包、食物、飲料、書籍和其他物品不允許帶入書庫。

請保持安靜,不要喧嘩、吸煙、隨地吐痰或亂扔垃圾。

十、請家長不要帶孩子進圖書館,以免影響其他讀者借書。

報紙閱覽室的閱讀規則

第壹,開架報刊可以自由閱讀,壹次壹冊(卷)。看完後請自覺放回原處。

二、需要咨詢,查找過期報刊信息,請先與工作人員聯系並填寫咨詢登記表。

3.不允許帶包裹、食物、書籍、報紙等。進房間。請自己保管好貴重物品。我們對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請保持安靜和整潔,不要制造噪音,吸煙或隨地吐痰。

五、請愛護公物,嚴禁切割、塗抹、損壞報刊資料,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賠償;如有被盜,將註銷借書證或閱讀證,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參考書閱覽室的規則

壹、本室圖書資料僅供閱讀,書刊不得入內。

二、封閉的圖書資料,讀者憑書證或有效身份證換取閱讀證,由工作人員幫助查閱;開架書,請工作人員看完後放在書車上。

三、查閱古籍線裝書,要由單位證明並說明內容和目的。

4.讀者如果查找資料有困難,歡迎向工作人員咨詢。

五、讀者查閱資料,請登記《查閱圖書資料登記表》。

請愛護書籍,保持安靜,註意衛生。

電子閱覽室讀者守則

壹、帶著我的“電子閱讀卡”進房間。無證讀者需出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並繳納押金,50元才能上電腦。單人,單機,對號入座。

2.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接待中小學生和18以下未成年人。

三、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傳播妨礙社會秩序的信息和淫穢色情信息;不玩電腦遊戲。

4.不要在這個房間的電腦上使用妳自己的磁盤和光盤。

5.包、食品、飲料、書籍不允許帶入,所帶物品可在讀者存包處保管。

第六,要愛護室內設施。如有損壞,按設備原價賠償。

七、每次上機時間不能超過兩小時,有空閑機時,上機時間可適當延長。

保持環境安靜和衛生。

自習室規則

首先,讀者應該穿著整潔大方。穿著內衣、背心、拖鞋或赤腳的人不得入內。

2.不要在室內追逐、玩耍或睡覺。

三、手機和傳呼機壹定要調到震動功能,請在外面接電話,不要大聲說話,以免影響他人學習。

4.室內禁止吸煙和亂扔垃圾。

五、不得用個人物品占用閱讀座位。

讀者損毀、丟失書刊賠償規定

第壹,讀者在辦理向我館借閱書刊手續時,要當面核對原書。如發現有汙損或缺頁,應及時申報。否則,如果您在還書時發現任何問題,借書人將負責賠償。

二、書刊封面、封底被汙損,不影響正文的圖書按原價10%賠償。

三、書刊正文汙損較輕的按書刊原價的20%計,汙損較重的按書刊原價的30%-50%計,汙損嚴重的按書刊原價計。

四、書刊丟失,可以賠償原書刊;不能賠償原書刊的,按原價的3-5倍賠償;如果在辦理賠償手續後兩個月內歸還書刊,可憑收據退款。

五、珍貴書刊、絕版書刊汙損、丟失,視書刊價值確定賠償金額。

六、故意毀壞書刊(如剪、撕等。),除按書刊汙損賠償外,並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交付公安部門處理。

七、對盜竊書刊者,除追回原書外,並送交公安部門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八、讀者損壞的書刊,在辦理賠償後,將歸還我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