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工作標準化是壹個過程,包括檔案工作標準的制定、發布和實施三個部分。本文重點論述了檔案工作標準的制定和類型。
根據範圍和審批程序,檔案工作標準可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個標準)
檔案工作國家標準是全國檔案工作的統壹技術要求,由國家檔案局或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起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中國標準出版社或中國檔案出版社出版。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以“GB”表示)和推薦性標準(以“GB/T”表示)。有效期壹般為5年,之後應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照片檔案管理規範》(GB/T 11821-2002)、《科學技術檔案組成的壹般要求》(GB/T11822-2008)、《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範》(GB/T 1822-2008)
檔案工作行業標準是全國檔案行業統壹實施的技術標準,由國家檔案局發布,並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備案。行業標準也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目前公布的標準基本都是推薦性標準,用“DA/T”表示,如《檔案工作基本術語》(DA/T1-2000)、《檔案編號編制規則》(DA/T13-1994)等。
檔案工作地方標準是在壹個地方或者壹個地區實施的統壹的檔案工作標準。壹般來說,在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需要地方統壹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由省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制定地方標準,用“DB”表示,如浙江省檔案局起草、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浙江省行政處罰案件立案規則》(DB33/T498-2004)。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公布後,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檔案工作企業標準是指企業內部需要協調統壹的檔案管理和技術要求,由企業制定並發布。企業標準壹般以“Q”開頭。
檔案工作標準的內容涉及術語標準、代碼標準、檔案著錄和目錄組織標準、標引語言標準、檔案工作業務建設標準以及檔案庫房、配件和各種設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