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檔案室的建築設計應遵循安全、保密、合理布局、科學應用的原則,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家建築行業標準《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JGJ25-2000)的要求。新建辦公樓時,檔案室應納入規劃,並向設計部門提出檔案室的建築要求。
2.檔案庫房應滿足檔案保護的“十防”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盜、防曬、防紫外線、防高溫、防塵、防汙染、防蟲(黴、蟲、鼠)。
3.檔案室應設在辦公樓的中層,朝東或朝南。禁止將檔案室設置在頂層、底層或完全朝西。檔案室應集中布置,遠離易燃易爆場所,庫房不應靠近廁所等潮濕、有汙染的設施。
4、布置各類檔案室,按照功能區分的原則,力求做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檔案室應分為三部分(檔案庫房、檔案業務工作室、檔案閱覽室分開),庫房面積應容納本單位在10年形成的檔案。
5.檔案庫房布局:檔案庫房應集中布置,形成自己的區域。應有兩個獨立的出入口,不得采用串通或套房式布局,其他檔案室之間的通道不得穿過庫區。
6.檔案庫房的門、窗、門:檔案庫房的門應具有防火、防盜功能,並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應采用金屬防盜門,門與地面的間隙不應大於5毫米;窗戶應為雙層,開啟的窗戶應用紗窗密封;采用高窗時,應在墻體下部增設通風口,通風口應設置金屬網。檔案庫房各開間的窗戶面積與外墻面積之比不應大於1: 10,檔案庫房不得采用跨層或跨層長窗。檔案庫房的外部門窗應安裝鐵欄桿或防盜網等安全防護措施。
7.檔案室的地面:檔案室的地面應光滑、平整、耐磨、不易產生灰塵,並應有防潮措施。
8.檔案庫房承載力:檔案庫房樓面活荷載宜為5KN/ m2,使用密集架時不應小於12KN/m2。
9.檔案庫房的墻體:檔案庫房的墻體應光滑平整,不易產生灰塵,堅固耐用,具有隔熱、防潮、防塵和防火的功能,墻體厚度為24毫米。為了不影響辦公樓的整體美觀,窗戶較大的檔案庫房應在外墻窗口的內側搭建內墻,以減少窗口面積。
10.檔案室建築設備:檔案室禁止設置明火設施。倉庫的電源開關應設置在倉庫外,並應裝有防止漏電的安全保護裝置。控制導線和電源導線應為銅導線。配電線路應通過金屬管隱蔽。空調設施和電加熱裝置應配有單獨的配電線路,並有金屬管保護。倉庫內不得設置消防以外的供水點,給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庫區。立管不應安裝在靠近檔案室的內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