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不同的供應商
1,證人證言:證人證言由證人提供。
2.評估結論:評估結論由官方認可的評估機構提供。
第二,所有制不同
1.證人證言:證人證言屬於證據中證人的範疇。
2.鑒定結論:鑒定結論屬於物證。
第三,證據具有不同的效力
1,證人證言:證人證言具有壹定的局限性,證據效力低於鑒定結論。
2.鑒定結論:鑒定結論具有壹定的權威性,證據比證人證言更有效。
擴展數據
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明自己有罪。
要保證所有與案件有關系或者知道案件的公民都有條件客觀、充分地提供證據,除特殊情況外,可以聘請他們協助調查。
批準逮捕、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必須忠實於事實。凡故意隱瞞真相的,要追究責任。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