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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註釋中“傳”、“寫”、“義”的區別。

傳:秦漢時期,《周易》、《尚書》、《詩經》、《禮記》、《樂記》、《春秋》稱為“經”,解釋經的稱為“傳”。“傳”是對《經》的解釋。

正義:解釋從經典中得來的對,就叫正義,有時也可以叫正義。

註:註本來是對傳記的解釋和補充,後來只指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