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出自中醫《十八反》,最早見於晉代醫生張從正的《儒林家事》,也見於元代醫生李東垣的《補珠藥賦》。
十八反列出了三組對立藥物,分別是:甘草、大戟、海藻、芫花;附子(川烏、附子、草烏)、半夏、瓜蔞(瓜蔞、瓜蔞子、瓜蔞子)、川貝母(川貝母、浙貝母)、白蘞、白芨;藜蘆、沙參(沙參,北沙參)、丹參、玄參、苦參、阿莎麗、芍藥(赤芍、白芍)。
此後《本草綱目》、《簡瑤》等書也有出入,但都不及《十八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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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藥是否合用,歷代醫家說法不壹。有些醫生認為,抗藥合用會增強毒性,損害身體,因為他們強調抗藥不能合用。除了神農的《本草經》中說“勿用邪逆之人”,《本草註》也說:“反之,若與我為敵,則不適宜。”孫思邈說:“草和石頭相反,迷惑人,使人很厲害。”強調抗藥不能壹起用。
有些醫生如《醫學論》甚至描述了使用相反藥物引起的中毒癥狀和搶救方法。在現代臨床和實驗研究中,也有很多抗藥合用引起中毒的案例,如貝母、烏頭等。因此,中國藥典(1963版)明確規定“表示恐、惡、反,是指正常情況下不得合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十八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