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政府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勞動教育實踐基地,或者可以承擔高校勞動教育實踐活動的綜合實踐基地、研究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職業院校和普通高校實習實踐場所。
按照隸屬關系和屬地管理原則,普通高校、高職高專、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建設的基地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每所學校限1,其他單位可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報(各市區申報數量見附件)。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和申報評估情況,省教育廳研究確定入選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