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貫穿於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率,形成權責壹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建設服務型政府。通過改革,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政府機構和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
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深化體制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和內設機構的權力,明確職責。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給省級和下級政府更多的自主權。探索省市縣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合並或合署辦公。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強化公益性質,推進政企管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