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是語言的藝術,詩歌以凝練精粹的語言抒發作者內心的情感。含混不是意象重疊,晦澀難懂,含混美是詩歌的理想藝術形態。含混既是壹種藝術創作手法,又是壹條美學原則,含混美與詩歌的含蓄美和朦朧美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在威廉·燕蔔蓀的《含混的七種類型》裏,“含混”理論是:
(1)某壹物與另壹物相似,但它們有幾種不同的性質都相似;(2)上下文引起的多種意義並存,包括詞的多義和語法不嚴密產生的多義;(3)兩個明顯不相關的意義同時出現;(4)壹個陳述語的兩個或更多的意義互相不壹致,反映作者的壹種復雜綜合心態;(5)壹面寫壹面發現真意所在,導致壹個詞在上文與下文的意義不壹致;(6)表述的東西是矛盾的或累贅的,迫使讀者必須自己作出解釋;(7)壹個詞的兩種意義,壹個含混語的兩種價值,正是上下文規定的相反意義。
相對暗喻、象征、暗示、等通常的表達手法,“含混七種”顯得更加理性化,不過在我看來,其第(6)點是比較難以接受的,要做到不是不可以,問題是這樣做似乎給讀者增加障礙比讓作品增加意義的氣味更濃壹寫。當然在“含混”思想下進行的文學創作,的確取得不錯的成績:如穆旦的情詩《詩八首》——
“妳底眼睛看見這壹場火災,
妳看不見我,雖然我為妳點燃;
唉,那燃燒著的不過是成熟的年代,
妳底,我底,我們隔如重山!
從這自然底蛻變程序裏,
我卻愛了壹個暫時的妳。
即使我哭泣,變灰,變灰又新生,
姑娘,那只是上帝玩弄他自己。”
按最本原的意義來解釋“玩弄”,“上帝玩弄他自己”便可以解釋為上帝在自我消遣、娛樂,似乎沒什麽。但以這理解來仔細重讀全詩,妳就會感到冥冥中有壹股神秘的力量(上帝)在控制著壹切。“妳”“我”的愛情,那“點燃”了“妳”又讓我“哭泣,變灰,變灰又新生”的“火災”,都只不過是上帝的壹次遊戲,他創造了人類的感情成熟(自然需求),卻又惡做劇的使人們心靈隔膜。在這男女相愛相隔的痛苦矛盾的糾纏中,上帝的遊戲心態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而人是多麽渺小呀!既然愛情是上帝娛樂自己時對人類的隨意擺布,它就不可能長久,而只能是短暫的、虛無的,這就是愛情的悲劇性本質。而“火災”、“成熟的年代”等,也都可以又著其他的不同解釋。從這裏,讀者可以讀到對愛情無奈,也可以感受到對其他壹些東西的認識、理解等,關鍵看讀者如何理解把握。
現代的文學作品(特別是詩歌),相比過去在“含混”這點上比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其內涵壹般來說更加豐富、語言彈性與張力比較大,多種意性,所表達的思想時甚至會與傳統相悖,理解起來的確有壹定難度。但是我認為,只要不過於嚴重的脫離現實,過多的用晦澀難懂的語言,營造太過雜沓的意象,在精神內涵上不要太空乏,那應該還是可以接受的。
假如是“含混”得過了頭,那樣讀者要領會作品的難度過大,作者難免會給人壹種故弄玄虛甚至是糊弄人的感覺。而且那對於作品的藝術生命延伸也不是太有利,應該不是太值得肯定的做法。
至於國內對含混類型的重新劃分:1、指設對象的含混;2、作者態度的含混;3、語法性含混。其實基本上是對燕蔔蓀含混理論的概括而已,並無多大新意。
當然,跟含混相關的知識、理論還有很多很多,但筆者對含混的知識實在是缺乏,只能稍稍說點連皮毛都算不上的極端膚淺的話而已。總而言之,含混這種文學理論,可以使作品的語言充滿更多的不確定性,充滿叢生的語意混響,為讀者帶去更豐富的閱讀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