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的表現手法賦.比.興.是什麽意思?
賦、比、興《詩經》的主要表現方法,也是中國古代詩歌的主要表現方法。最早提出這種說法的是《周禮·春官》。後有《毛詩序》 承襲了這種說法 。它們在提法上均將 3 種內容體例(風、雅、頌)和 3 種表現方法(賦、比、興)混為壹談 ,統稱為六詩或六義,其概念比較含混。直至唐代孔穎達《毛詩正義》稱:“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並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 ,是故同稱為義,非別有篇卷也”,才將三體與三法比較準確地區別開來,這壹看法沿用下來。關於賦、比、興的解釋,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壹種解釋是將賦、比、興與政治教化,美刺諷諫緊密相聯。最早作出這種解釋的是漢代的鄭玄。這種解釋的積極意義是它對唐代陳子昂、白居易等所標舉的美刺比興說有著直接的啟迪作用;消極影響是它導致了後來許多詩論者遊離藝術形象去片面地尋求詩歌的所謂微言大義。另壹種解釋則是將賦、比 、興釋為單純的藝術思維和表現手法,最早作出這種解釋的是漢代的鄭眾,將“比”視為修辭中的比喻手法,將“興”視為托“草木鳥獸以見意”的手法,這種解釋為後代不少學者所繼承,如晉代摯虞、宋代李仲蒙、朱熹等。他們的說法都比較準確地概括了賦、比、興作為表現手法的基本特征。賦、比、興的歸納和研究在中國古代詩歌理論和詩歌創作的發展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它不僅使詩歌藝術思維和表現方法在理論上的認識日趨深刻和完美,而且推動了詩歌在創作中的日趨豐富和完美,對促進古代詩歌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具體來看:互文是古漢語中特有的修辭格之壹,它是在結構相同或相近的兩個或幾個並列詞組或語句中,相應位置上的詞語互相補充、互相滲透、互相隱含的修辭手法。運用互文可以使文章的內容更加豐富,使文章表達得更加深刻。中學語文教材中運用互文的例句有很多,要準確地理解這些句子先要了解有關互文的基本知識。互文的常見形式有以下幾種,現結合教材中的例句分別加以說明:1、本句互文:指同壹個句子中有些詞語相互映襯呼應,合而見義。如:“主人下馬客在船,舉酒欲飲無管弦。(《琵琶行》)”前壹句中,“主人”與“客”互補,意為主人和客人壹起下馬壹起上船。2、對句互文:指上下句互相隱含詞語,兩相映襯,文義呼應。如:“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木蘭詩》)”句中“將軍”與“壯士”互補,意為將軍和壯士征戰十年身經百戰後歸來;“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孔雀東南飛》)”中“左手”與“右手”互補,意為兩手中壹手拿刀尺壹手拿綾 羅;“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孔雀東南飛》)”中“朝”與“晚”成互文,意為壹天之中就做成了繡夾裙和單羅衫;“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孔雀東南飛》)”中“東西”與“左右”互相補充,意為四面八方都種植了松柏梧桐;“朝避猛虎,夕避長蛇。(《蜀道難》)”中“朝”與“夕”互補,意為壹天到晚時時刻刻都要躲避猛虎和長蛇;“秦時明月漢時關,萬裏長征人未還。(《出塞》)”的前句中“秦”與“漢”互補,意為秦漢時期的明月照耀著秦漢時期的關隘。3、排比互文:指三個或三個以上句子中的詞語參互成文,合而見義。如:“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木蘭詩》)”中“東市”“西市”“南市”“北市”四個詞語互相補充,意為到東南西北等市場上去買了駿馬、鞍韉、轡頭和長鞭。4、重章互文:指把完整的意思拆開,分別放到各章中去。理解時要把各章內容互相參照,相互補充。這種用法在《詩經》中較為多見,如:“坎坎伐檀兮——;坎坎伐輻兮——;坎坎伐輪兮——。(《詩經·魏風·伐檀》)”中“伐檀”“伐輻”“伐輪”互補,意為砍伐用來造車的木料。互文修辭手法並不屬於八種常見的修辭手法,但在中學語文教材中使用的地方較多。因此,了解互文修辭手法的形式和作用,對於我們更好地理解課文將會有很大的幫助。賦賦,是與比興並稱的古代詩歌的基本手法。賦陳,壹作鋪陳。鋪排,是鋪陳、排比的簡稱。在篇幅較長的詩作中,鋪陳與排比往往是結合在壹起用的。鋪排系將壹連串內容緊密關聯的景觀物象、事態現象、人物形象和性格行為,按照壹定的順序組成壹組結構基本相同、語氣基本壹致的句群。它既可以淋漓盡致地細膩鋪寫,又可以壹氣貫註、加強語勢,還可以渲染某種環境、氣氛和情緒。 在賦體中,尤其是富麗華美的漢賦中,賦法被廣泛地采用。漢樂府和漢代某些五言詩也與漢賦互相影響,更將鋪陳與排比相結合,相得益彰。比賦比興是我國三種傳統的手法,比即喻,是其中最基本的手法,用得最為普遍。 壹般說,用來作比的喻體事物總比被比的本體事物更加生動具體、鮮明淺近而為人們所知,便於人們聯想和想象。興興,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從特征上講,有直接起興、興中含比兩種情況;從使用上講,有篇頭起興和興起興結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