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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樂府明歌的文學知識

“樂府”壹詞,在古代具有多種涵義。最初是指主管音樂的官府。漢代人把樂府配樂演唱的詩稱為“歌詩”,這種“歌詩”在魏晉以後也稱為“樂府”。同時,魏晉六朝文人用樂府舊題寫作的詩,有合樂有不合樂的,也壹概稱為“樂府”。繼而在唐代出現了不用樂府舊題而只是仿照樂府詩的某種特點寫作的詩,被稱為“新樂府”或“系樂府”。宋元以後,“樂府”又用作詞、曲的別稱。因這兩種詩歌的分支,最初也都配樂演唱的。所以,我們需要把中國文學史上的不同意義的“樂府”區別清楚。

掌管音樂的官方機構,在先秦時就有了。以“樂府”為這種機構的名稱,約始於秦代。壹九七七年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編鐘上,鑄有“樂府”二字。漢承秦制,也設有專門的樂府機構。史載惠帝時有“樂府令”之職。到了武帝時,樂府機構的規模和職能都被大大擴大了,其具體任務包括制定樂譜、訓練樂工、搜集民歌及制作歌辭等。朝廷典禮所用的樂章,如西漢前期的《房中樂》和西漢中期的《郊祀歌》等,主要是由文人寫作的;在普通場合演唱的歌辭,則主要是從各地搜集來的民歌。所用的音樂,主要也是來自民間,也有壹部分來自西域的音樂。為了區別於文人制作的樂府歌辭,習慣上把采自民間的歌辭稱為“樂府民歌”。需要說明,這裏所說的“民歌”,同樣是泛指產生於民間的群眾性、社會性創作,而不是專指“勞動人民”的作品。《漢書·藝文誌》說,統治者采集民間歌謠具有“觀風俗知厚薄”的目的,這恐怕是按照儒家理想加以美化的解釋,其實主要為了娛樂。

《漢書·藝文誌》還列出西漢所采集的壹百三十八首民歌所屬地域,其範圍遍及全國各地。但是這些樂府民歌流傳下來的不多,壹般認為現存漢代樂府民歌,大都是東漢樂府機構所采集的。這些作品基本上都收入了宋代郭茂倩所編的專書《樂府詩集》。郭茂倩將自漢至唐的樂府詩分為十二類,其中包含有漢樂府的為郊廟歌辭、鼓吹曲辭、相和歌辭、雜曲歌辭這四類。“郊廟”壹類中都是由文人制作的朝廷典禮樂章,民歌則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雜曲”這三類中,尤以“相和”類中為多。“相和”是壹種“絲竹相和”的管弦樂曲,也是漢代民間的主要樂曲;“鼓吹曲”是武帝時吸收北方民族音樂而形成的軍樂;“雜曲”是原來音樂歸類已經失傳的作品。漢樂府民歌具體產生年代的判別頗為困難。鼓吹曲辭《鐃歌十八曲》產生於西漢中期是沒有疑問的,其余反映壹般社會生活的作品則缺乏顯著的時代痕跡。過去習慣把比較成熟的五言詩歸為東漢之作,根據並不充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只能說得籠統些。

漢樂府

原是漢初采詩制樂的官署,後來又專指漢代的樂府詩。漢惠帝時,有樂府令壹官,可能當時已設有樂府。武帝時樂府規模擴大,成為壹個專設的官署,掌管郊祀、巡行、朝會、宴饗時的音樂,兼管采集民間歌謠,以供統治者觀風察俗,了解民情厚薄。這些采集來的歌謠和其他經樂府配曲入樂的詩歌即被後人稱為樂府詩。東漢仍設有樂府。

據《漢書·藝文誌》記載,西漢時樂府采集的各地民歌***有壹百三十八篇,但流傳至今的只有三四十篇,加上東漢民歌和文人的作品,現存漢樂府有壹百多篇,散見於《漢書》、《後漢書》、《文選》和南朝時徐陵編的《玉臺新詠》等書,而以宋人郭茂倩編的《樂府詩集》所收最為完備。《樂府詩集》是根據音樂類別分別排列作品,與漢樂府有關的凡四類,其中《郊廟歌辭》中首列的《漢郊祀歌》是西漢文人為宗廟祭祀作的樂歌;《鼓吹曲辭》、《相和歌辭》和《雜曲歌辭》中題下標明“古辭”的作品,基本上都是西漢民歌。《雜曲歌辭》收錄的文人作品中有壹些出自東漢。

漢樂府以民歌居多,民歌也正是其中精華。人們提到漢樂府,就壹般意義而言,往往是指漢樂府中的民歌。這些民歌都是“感於哀樂,緣事而發”,如《東門行》、《孤兒行》、《婦病行》、《戰城南》、《十五從軍征》、《飲馬長城窟行》、《上山采蘼蕪》等篇,廣泛而深刻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活狀況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難;《有所思》、《上邪》等篇,則是感情真摯的情歌;《陌上桑》贊美了壹名勞動婦女對權貴人物的蔑視和反抗,體現了人民的願望;以批判封建禮教、歌頌高尚情操為主題的《孔雀東南飛》,又題《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是前所未有的長篇敘事詩,在中國文學史上居有較高的地位。漢代文人所寫的樂府詩也有佳作,如辛延年的《羽林郎》、宋子侯的《董嬌饒》等,但這些詩歌也是在民歌的影響下創作的。

漢樂府的現實主義的優秀傳統對後世的許多詩人起過示範性的作用,它的以五言和雜言為主的形式,也推動了詩體的發展。

漢樂府

漢樂府民歌,在我國詩歌史上,是繼《詩經》、《楚辭》之後出現的第三個重要發展階段。它以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真實地反映了漢代廣闊的社會生活和人民的思想感情。

漢人稱樂府機關所演奏的詩為歌詩,魏晉六朝時開始稱詩歌為樂府或樂府詩,於是樂府便由機關的名稱變為詩體的名稱。宋郭茂倩編《樂府詩集》將自漢至唐的樂府詩分為12類:壹、郊廟歌詞,二、燕射歌詞,三、鼓吹曲詞,四、橫吹曲詞,五、相和歌詞,六、清商曲詞,七、舞曲歌詞,八、琴曲歌詞,九、九曲歌詞,十、近代曲詞,十壹、雜歌謠詞,十二、新樂府詞。漢貴族樂章載在郊廟歌詞壹類,全部是文人所作;漢樂府民歌主要保存在相和歌詞、鼓吹曲詞和雜曲歌詞3類中,相和歌中尤多。相和歌是南方的民間俗樂,鼓吹曲是北方民族的樂曲,多用於軍樂。雜曲歌詞是壹種聲調已經失傳無所歸屬的樂曲歌詞。

漢樂府民歌不僅具有豐富的社會內容,而且具有深刻的思想意義。所為“感於哀樂,緣事而發”,就是說,樂府民歌的作者面向現實生活,根據人們在各種各樣的遭遇中所表現出來的喜怒哀樂而進行創作的。它真實而具體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面貌和人民的思想感情,是《詩經》現實主義優良傳統的繼承和發揚。

現存下來的漢樂府民歌,不過40余首,但它所反映的社會內容是十分豐富的。有的反映勞動人民的苦難和他們的反抗鬥爭,如《婦病行》描寫壹個貧苦家庭的婦女,貧病交加終於死去,臨終時叮囑丈夫照看孩子,但在殘酷的剝削壓榨下,勞苫人民無以為生,父子不能相保,最後不得不違背妻子的遺言,忍心拋棄了自已的孩子。《東門行》則寫出了貧苦善良的人民在無衣無食、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官逼民反鋌而走險的過程。有的揭露戰爭和徭役給人民造成的災難與痛苦,如《十五從軍征》寫詩中主人公15歲從軍,80歲才返回家鄉,遙望故家,只見墳冢累累,回到家裏,滿目荒涼,空無壹人,這時,老人萬念俱灰,倚著門呆呆地遠望,不知如何度過這孤苦的殘年。短短的十幾句詩,寫得淒楚感人。有的寫出了青年男女純真的愛情和被壓迫婦女的命運,《有所思》和《上邪》寫的是熱戀中的女子為愛情所折磨的痛苦復雜心情和專壹執著的深情。《上山采蘼蕪》寫的則是婦女無辜被棄的不幸。此外還有寫官家豪富對人民的欺淩和上層社會的腐朽與無恥等等。胡應麟《詩藪》卷壹說:“漢樂府采摭閭閻,非由潤色,然質而不俚,淺而能深,近而能遠,天下至文,靡以過之。後世言詩,繼自兩漢,宜也。”這幾句話意思是說,兩漢樂府來自民間,它運用通俗自然的語言真實而生動地反映出廣闊的社會生活和人民的愛憎,具有高度的思想性與藝術性。這個評價是非常中肯的。

《陌上桑》是漢樂府膾炙人口的名篇,歷來為人們所喜愛和稱頌。這首詩最早錄於《宋書·樂誌》,題為《艷歌羅敷行》,《玉臺新詠》也收有此詩,題為《日出東南隅行》。

漢樂府

中國詩歌史上楚辭(詩)向漢賦(非詩)演變發展過程中,漢樂府填補了這壹時期詩壇的壹段空白。“樂府”本是古代音樂機構的名稱。據考,最早在秦代就已有樂府的設置。樂府興起則是在西漢武帝時代,樂府官署大規模收集民間歌辭,據《漢書。禮樂誌》載: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漢樂府就是指漢時樂府官署所采制的詩歌。漢樂府掌管的詩歌壹部分是供執政者祭祀祖先神明使用的效廟歌辭,其性質與《詩經》中“頌”相同;另壹部分則是采集民間流傳的無主名的俗樂,世稱之為樂府民歌。據《漢書。藝文誌》載,“有代,趙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可見這部分作品乃是漢樂府之精華。宋人郭茂倩所編《樂府詩集》100卷,分12類(郊廟歌辭,燕射歌辭,鼓吹歌辭,橫吹歌辭,相和歌辭,清商曲辭,舞曲歌辭,琴曲歌辭,雜曲歌辭,近氏曲辭,雜歌謠辭,新樂府辭)著錄,是收羅漢迄五代樂府最為完備的壹部詩集。《樂府詩集》現存漢樂府民歌40余篇,多為東漢時期作品,反映當時的社會現實與人民生活,用犀利的言辭表現愛恨情感,較為傾向現實主義風格。

漢樂府是繼《詩經》之後,古代民歌的又壹次大匯集,不同《詩經》的浪漫主義手法,它開詩歌現實主義新風。漢樂府民歌中女性題材作品占重要位置,它用通俗的語言構造貼近生活的作品,由雜言漸趨向五言,采用斜事寫法,刻畫人物細致入微,創造人物性格鮮明,故事情節較為完整,而且能突出思想內涵著重描繪典型細節,開拓斜事詩發展成熟的新階段,是中國詩史五言詩體發展的壹個重要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