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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入聲調類的北京官話中,中古的入聲字被分派入平聲、上聲、去聲中,此現象稱為"入派三聲"。如何分派有若幹規律可循(排除少量例外)。
1.全濁聲母字派入陽平或去聲(如: 薄 奪 續 寂)。
2.次濁聲母字派入去聲(如: 落 弱)。
3.清聲母字可能派入陰平、陽平、上聲、去聲之任壹類,無固定規律。
簡易入聲判別方法
當以下同壹橫排條件全符合時,即為入聲字(空白表示無限制);但是很多入聲字並不符合下列任壹排的條件,如“切”、“塔”,這些字還需要強記。
聲母 韻母 聲調 例外
ㄅ、ㄉ、ㄍ、ㄐ、ㄓ、ㄗ(b,d,g,j,zh,z) 陽平 甭、馾、哏、咱、咱、糌
ㄉ、ㄊ、ㄌ、ㄗ、ㄘ、ㄙ(d,t,l,z,c,s) ㄜ(e)
ㄎ、ㄓ、ㄔ、ㄕ、ㄖ(k,zh,ch,sh,r) ㄨㄛ(uo)
ㄅ、ㄆ、ㄇ、ㄉ、ㄊ、ㄋ、ㄌ(b,p,m,d,t,n,l) ㄧㄝ(ie) 爹
ㄉ、ㄍ、ㄏ、ㄗ、ㄙ(d,g,h,z,s) ㄟ(ei) 給
ㄈ(f) ㄚ、ㄛ(a,o)
ㄩㄝ(ue) 靴、瘸、嗟(讀ㄐㄩㄝjue時)
壹字有兩讀,讀音為開口呼韻,語音為齊齒呼、合口呼韻,必為入聲字。
如為鼻音韻尾ㄢ、ㄣ、ㄤ、ㄥ(n,ng)時,必非入聲字。(上表第壹行例外均為鼻音韻尾)
ㄅ、ㄉ、ㄍ、ㄐ、ㄓ、ㄗ(b,d,g,j,zh,z)等聲母的上聲字,壹般非入聲(例外如"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