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英譯選本十八世紀由威廉·瓊斯爵士(Sir W.Jones)完成。瓊斯是梵文學家、詩人和近代比較語文學的鼻祖。他先是將《詩經》譯成拉丁文,分兩種文體:散文本和韻文本。後來,他又根據拉丁文本譯出英譯本,仍然是散文本和韻文本。據說,他之所以每次都作兩種譯本,是因為他認為只有這樣才對得起亞洲人的詩作。實際上,瓊斯的韻文譯本是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在中國古詩的影響下為十八世紀的英國讀者所寫的詩,嚴格講來,不是翻譯。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英國倫敦會傳教士理雅各才將整部《詩經》譯成散體英文,到壹八七壹年,他又在倫敦出版了《詩經》三百零五篇的韻體譯本,並於壹九六七年在紐約重印。他的譯本註釋豐富,是學者的譯文,對後世影響頗大。林語堂以為,就其譯文的“句法,韻律和總的效果看,常常缺乏真正的詩味,但其譯文準確無誤……雖其中不乏成功之作”。這個評價是中肯的。壹八九壹年倫敦又出版了阿連璧(C.F.Allen)和詹寧斯(William Jennings)的英譯本。阿連璧曾任英國駐鎮江、福州等地領事。所譯《詩經》主要參考孫璋、理雅各及兩種德譯本。其譯本著眼於英國人的鑒賞,押韻,但隨意改動原文,近似改寫。後者成書前,曾刊登在香港的《中國譯論》上。他在序言中批評了儒家將壹些愛情詩的解釋與政治事件聯系在壹起。他認為理雅各有時避開了壹些疑難詩句的註釋,對其詩韻的處理也頗有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