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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容的《戲子》 全文

《戲子》——席慕蓉

請不要相信我的美麗

也不要相信我的愛情

在塗滿了油彩的面容之下

我有的是顆戲子的心

所以? 請千萬不要

不要把我的悲哀當真

也別隨著我的表演心碎

親愛的朋友? 今生今世

我只是個戲子

永遠在別人的故事裏

流著自己的淚

擴展資料

席慕蓉出生於四川,成長於臺灣,父母皆為來自內蒙古的蒙古族,蒙古語名為穆倫·族公主。在父親的軍旅生活中,席慕容出生於四川。十三歲起在日記中寫詩,十四歲入臺北師範藝術科,後又入臺灣師範大學藝術系。

1981年,臺灣大地出版社出版席慕容的第壹本詩集《七裏香》,壹年之內再版七次,其他詩集也是

壹版再版。席慕容多寫愛情、人生、鄉愁,寫得極美,淡雅剔透,抒情靈動,飽含著對生命的摯愛

真情,影響了整整壹代人的成長歷程。

本詩是借用“戲子”這壹職業表現了作者對於生活中,內心不願觸及卻不得不觸及的事物的真切表白。

戲子在古代的地位之,或許還不如娼妓。

古代有三教九流之說,三教就是:儒教,佛教,道教。而九流則是把社會階層劃分為了三等:上等人,中等人,下等人。帝王,官吏,文士,農,工,商,這屬於上九流,中九流包括醫生、舉子、出家人之類。下九流就是巫婆神漢,小偷,娼妓,優伶等。

這就是說,在古代,戲子是下九流。

優伶是“優”和“伶”的合稱,在中國古代,用以指稱那些以音樂、歌唱、調笑嘲弄、百戲雜技和戲曲表演等為職業的人。

以“優”作為壹種職業名稱,春秋時期就已確定。所謂“優”,其本義是壹種調笑戲弄的行為,專門從事此種行為的人亦稱之為“優”。“伶”是由傳說中黃帝時代的樂官伶倫而得名,這是壹位傳說中的大音樂家,相傳黃帝曾命其制音律,所以後人便把專門演奏音樂的壹類藝人稱為“伶人”,或者稱為“伶優”。

先秦時期,“優”與“伶”還未連綴成壹詞,兩者是有區別的,“優”壹般分為“俳優”和“倡優”,“俳優”是指以詼諧嘲弄供人取樂的壹類藝人;“倡優”則指歌舞、奏樂壹類藝人;而“伶”是專指演奏音樂的藝人。

到了漢代,“優”和“伶”開始並稱,成了對歌舞、音樂和百戲滑稽為業的藝人的統稱。宋以後,隨著戲曲藝術的逐漸成熟,“優伶”就主要指稱戲曲演員了。

古代戲曲是壹個非常復雜的藝術系統,它的成熟的藝術形態和藝術體制至少包括如下四個方面:宋元南戲、元雜劇、明清傳奇和地方戲。而演繹這些劇目形式的人,就是優伶,也就是戲子。

優伶是奴隸制的產物,是作為統治者的娛樂工具而產生的,優伶是奴隸主的附庸,據史書記載,古代的奴隸主都對歌舞有著特殊的喜愛。傳說中國古代第壹位奴隸主啟就是這樣壹位人物,喜歡以音樂舞蹈來尋歡作樂,他常常飲酒於野外,為了助興,經常帶許多的家奴為其歌舞。

秦漢以後,優伶已不再僅僅是君主和貴族階層的專利品,他們表演已開始面向廣大的民眾,這壹行業也逐漸形成。

壹樣寫劇本,伶人寫的,無論怎樣好,總不能和文人寫的比。壹樣扮演,伶人的不是“生活”,而是“把戲”,沒有本身的價值,只能恣士大夫階級的笑樂。不但壹般人這樣瞧不起伶人,就是首屈壹指的大作劇家關漢卿也未看不起。從古以來,伶人只能有伶人的綽號,不許有正式的名字。

倡優並稱,原是壹種很古老的習慣,但稱謂上優既列在娼後,事實上優的地位也並不及娼。據說以前在相公的風氣很盛的時代,伶人對妓女相見時還得行禮請安。理由是妓女壹旦從良,前途還有受誥封的希望,做戲子的連這壹點都沒有,所以就永遠沒有翻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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