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文學改良芻議》中提出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壹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五曰:務去濫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
1925年徐誌摩主編《晨報副刊》,1926年徐誌摩、聞壹多在《晨報副刊》上編《詩鐫》周刊,提倡新格律詩。聞壹多發表《詩的格律》的理論文章,提出詩歌“三美”的主張,即音樂的美(音節)、繪畫的美(詞藻)、建築的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