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簽證需要做到以下七個原則:
1、準確計算原則
如工程量簽證要盡可能做到詳細、準確計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確計算工程量套綜合單價(或定額單價)的內容,壹般只能簽工程量而不能簽人工工日和機械臺班數量。
2、實事求是原則
如無法套用綜合單價(或定額單價)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可只簽所發生的人工工日或機械臺班數量,但應嚴格把握,實際發生多少簽多少,不得將其他因素考慮進去以增大數量進行補償。
3、及時處理原則
現場簽證不論是承包商,還是業主均應抓緊時間及時處理,以免由於時過境遷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且可避免現場簽證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現象產生。
4、避免重復原則
在辦理簽證時,必須註意簽證單上的內容與合同承諾、設計圖紙、預算定額、費用定額、預算定額計價、工程量清單計價等所包含的內容是否有重復,對重復項目內容不得再計算簽證費用。
5、廢料回收原則
因現場簽證中許多是障礙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發生的材料或設備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註明),應簽明回收單位,並由回收單位出具證明。
6、現場跟蹤原則
為了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投資,凡是費用數額較大(具體額度由業主根據工程大小確定)的簽證,在費用發生之前,承包商應與現場監理人員及造價審核人員壹同到現場察看。
7、授權適度原則
分清簽證權限,加強簽證管理,簽證必須由誰來簽認,誰簽認才有效,什麽樣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項必須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擴展資料
工程簽證的註意事項
1、現場簽證必須是書面形式,手續要齊全,且部位、工程做法、工程量、變更原因等均應寫清楚,還須另附圖紙。
2、工程名稱、工程量的基本單位及計算規則應正確,材料的材質、設備的規格型號要標註清晰,工藝條件及技術要求應明確。
3、工程簽證時應靈活應變,工程施工比較集中、工程量較大的應實簽工程量;而量很少、作業較分散的則可根據實際消耗量簽出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量。
4、在合同中已有約定的,不得再進行簽證;如人工浮動工資、議價項目、材料價格等未在合同中、約定的,應由相關管理人員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約定,而現不得以工程簽證的形式替代。
5、施工前應研究歸納出可能會發生的簽證行為,同時在日常施工中須要做好簽證證據的收集工作,並動態評估簽證價值。
6、工程簽證發生時應及時辦理,以“壹次壹簽、壹事壹簽、及時處理、及時審核”為原則,有效提高工程簽證工作的效率。
7、遇到設計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工程量調整時,應根據先算後幹的原則及時提出調整的工程預算,並定期報監理和業主進行審核,同時應規避邊幹邊算及先幹後算,以免工程結算時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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